書名:勞動基準法輕鬆學 - -法規‧解釋令‧實務案例彙編
一、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二、逐條詳細彙整主管機關發佈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三、輔以實務案例,藉以分析實務上勞資雙方經常探究的迷思。
四、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達人提昇競爭優勢必備的工具書。
五、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部分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 二條 用辭定義
【解釋令】
公司法委任之(總)經理是否適用勞動基法疑義
委任之經理人,非屬勞工
董事之退休金不得自勞工退休準備金中發給
勞工試用期間,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應否發給資遣費疑義。
從事非勞動契約之值日夜工作津貼為非工資
定期支領之伙食津貼或交由伙食團辦理者屬工資,免費提供伙食或補助伙食且對未用膳勞工不另為補助者不屬工資
全勤獎金屬工資
出差用之汽油油單及折舊維修費非工資
按月計給之久任津貼屬工資
依路途遠近實發之交通補助費或月票為非工資
每三個月固定給付之工作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
工資認定疑義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處理原則
事業單位停工,其停工期間工資如何發給疑義
新工時制度實施後,按日計酬或按時計酬勞工的工資如何計給?
依工作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是否屬工資疑義
雇主應發給計件勞工假日工資
勞工定期固定支領之伙(膳)食津貼應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特別休假照給之工資應列入並計平均工資
普通病假工資折半或不給之時段及留職停薪期間不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計算方式細節
特休未休工資應否計入平均工資規定
每月發給開車上下班勞工之汽油補助及折舊維修費應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特別休假計算平均工資疑義
已排定未休之特別休假未休工資不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考績獎金免併入計算平均工資
年度終結之應休未休特別休假工資,併入平均工資計算疑義
「一月平均工資」等於勞工退休或資遣前六個月工資總額直接除六
第二章 勞動契約
第 九條 勞動契約分類
【解釋令】
非繼續性工作才能簽定期契約
事先簽約抛棄勞工權利違法無效
派勞工受訓後約定服務期限問題
主管機關指勞動契成立所在地
僱用已付給退休金之勞工,其年資重新起算
勞動契約可以口頭或書面約定
第 十 條 工作年資合併計算
【解釋令】
解僱後再僱用,中斷年資不論多久原年資均不計
自請辭職後再重僱用,不論中斷多久原年資不計
資遺後重新僱用原年資不計
定契屆滿再考試錄用為不定期契約,原年資不併計
第十一條 資遣要件
【解釋令】
調動勞工五原則
調動勞工工作部門可變更職務津貼
已符退休者不得以資遣處理
第十二條 解僱要件
【解釋令】
勞工被判刑且緩刑者不構成開除要件
曠工日數計算方法
自知悉日起三十日為之之計算
第十五條 特定性定期契約三年屆滿
【解釋令】
勞工未預告雇主即行離職之處罰
預告期間包含假日
第十六條 預告期間
【解釋令】
謀職假期間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第十九條 服務證明
【解釋令】
服務證明書之格式
第二十條 改組轉讓
【解釋令】
退役後不願留任無資遣費
【個案分析】
定期契約終止,雇主須給付資遣費嗎?
第三章工 資
第二十一條 工資勞雇雙方議定
【解釋令】
曠工只能扣當日工資
職務加給得因職務變動增減
勞工請假被扣全勤獎金,致當月所得低於基本工資疑義
員工全月出勤惟因被扣生產獎金致低於基本工資,是否違法疑義
勞資爭議期間工資給付問題
二十二條 工資給付
【解釋令】
工資請求權消滅時效
第二十四條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
【解釋令】
勞工出差超時應視為加班
出差人員工作起訖時間應於勞動契約規定
全勤獎金列入工資計算
工資加倍加給之計算
每日在八小時以內之工作不視為加班
加班至第五小時工資如何計算
加班費追補時效以五年為限
第二十六條 不得預扣
【解釋令】
預扣工資之定義
勞工工作損壞物品可扣工資
第二十八條 積欠工資
【解釋令】
非屬勞基法所稱之勞工,應不予墊償
派至國外或大陸子公司,發生積欠工資,國內行政機關管轄權疑義
勞工可持法院支付命令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個案分析】
勞資和諧從薪資管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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