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名: 勞資權益即時通      

  
  特色 :
        在本書中,個人精選了現今職場上勞資雙方容易衍生爭議的100個問題,分類成16篇:勞動契約、工  作規則、工資議定、試用期間、加班認定、特別休假、職務調動、競業禁止、承攬關係、委任經理、職業災害、公司合併、歇業須知、解僱資遣、退休權益、勞退新制
 
細究本書的特色有下列數項:

一、百問百答,分類成篇,使研習者易於查詢閱讀。

二、每篇檢附的議題,皆是實務上勞資雙方經常探究的迷思。

三、每項議題詳細剖析涉及之人力管理、法令規範、成本負擔以及勞資間的權利義務。

四、專篇彙集主管機關對於勞退新制發佈之重要函釋,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五、敘述簡要,言而有據,是職場達人提昇競爭優勢必備的工具。

 

 

勞資權益即時通目錄(全文分類成16篇、100個問題)

第一篇:勞動契約

1、勞工簽訂定期契約屆滿後,雇主是否仍須支付資遣費?

2勞資雙方簽訂的特定性工作定期契約,是否須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3、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對於勞動契約的擬訂,應注意哪些容易衍生的爭議問題?

第二篇:工作規則                                         

4、工作規則未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勞工是否可以不受約束?

5、企業擬訂的工作規則是否可以取代勞動契約?

6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擬訂工作規則時,應考量哪些作業要點?

第三篇:工資議定

7、工資與非工資如何認定?

8、平均工資如何計算?

9、企業可否以營運不佳的理由,調降勞工的工資?

10、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在進行薪資調整作業時,應考量之合法性與正當性因素為何?

11、企業未來薪資設計的變革方向為何? 

第四篇:試用期間         

12、企業應如何規範勞工的試用期間?

13勞工於試用期間遭到解僱,可否向雇主要求資遣費?

14、所謂勞工「不能勝任工作」的判斷依據為何?

15、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於勞工試用期間應有的正確認知?

第五篇:加班認定     

16、加班成立的要件為何?須要經由勞資雙方同意嗎?

17、勞工參加早會、備勤時段、教育訓練時間,雇主是否應給加班費?

18值班津貼可以替代加班費嗎?  

19、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對於加班費認定,應建立哪些正確的認知?   

第六篇:特別休假       

20、勞工特別休假的日數,其給予的標準為何?工作年資應從何時起算?

21特別休假沒有休完的日數,雇主須折算成不休假的工資嗎?

22、勞資雙方對於特別休假協商排定的適當作法為何?   

23、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應如何建立特別休假的規範?

第七篇:職務調動       

24、雇主調動勞工的工作職務,須要勞工同意嗎?

25勞資雙方因調動爭議進行調解期間,雇主可否解僱勞工?

26、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在調整勞工職務或調動工作地點時,應注意哪些作業要點?

第八篇:競業禁止        

27、何謂競業禁止條款?目前企業界的作法為何?

28、簽訂競業禁止條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9、競業禁止契約是否抵觸憲法對於人民工作權的保障?簽訂後可以撤銷嗎?

30、勞資雙方於實務上簽訂競業禁止契約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第九篇:承攬關係 

31、僱傭關係與承攬關係在法律面與實務面各有何差異?

32僱傭關係與非僱傭關係,對於雇主法定責任有何影響?

33、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應如何檢視非僱傭關係工作者常犯的錯誤?。

第十篇:委任經理

34、經理人算是勞工嗎?經理人適用勞動基準法嗎?   

35、勞資雙方所簽訂的契約如何認定?

36、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應如何確認經理人的權益?

第十一篇:職業災害      

37、勞工如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承攬人與事業單位三者的責任有何關聯性?

38、勞工可以同時向雇主請求職業災害補償與賠償嗎?

39、職災勞工簽署和解契約,拋棄部分職業災害補償的請求權,有無法律效力?

40、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對於職業災害補償,應有哪些正確的認知?

41、何謂原領工資補償與終結工資補償? 

42、雇主調整職業災害勞工的工作時,勞工可以拒絕嗎?   

43、職業災害補償費是否須列入薪資所得課稅?

44、職業災害勞工在醫療期間應有哪些認知?

45、勞工因上、下班途中發生之意外事故,雇主是否須負有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46、職業災害勞工如有過失,雇主可否主張抵銷職業災害補償金額?

47、職業災害與職業傷害在法律上的定義有何異同?

48、「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對於職災勞工有哪些特別的保護措施?

49、事業單位與承攬人是否應負職業災害連帶補償責任?

50、何謂雇主「無過失責任」?雇主補償職災勞工的金額,可否抵充賠償金額?

51、企業將業務外包時,人力資源部門應如何作好職業災害風險規劃?   

第十二篇:公司合併      

52、何謂「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為何?   

53、公司合併時,未留用的勞工可以請求資遣費嗎?  

54、「企業併購法」對於未留用或拒絕留用之勞工有何規定?

55、公司合併時,人力資源部門應明瞭之作業要點?

第十三篇:歇業須知                                            

56「歇業」可以作為雇主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的理由嗎?

57、現行積欠工資墊償制度規定為何?

58雇主依法終止契約時,與勞工另立拋棄部分資遣費的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59勞資雙方應具備的歇業須知為何?

第十四篇:解僱資遣

60、勞資爭議的分類為何?如勞雇雙方因解僱事件引發爭議,如何處理?       

61、勞工如有不誠實行為,雇主可否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為由逕行解僱?

62、雇主可以資遣勞工的法律要件?勞工可以主動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的規定?

63、雇主依法資遣員工時,其應付之法定責任?

64、「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重要規定為何?

第十五篇:退休權益      

65、符合自請退休要件的勞工,如遭雇主依法解僱,是否仍得請求退休金?

66、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在法律規範之異同?

67、勞資雙方合意簽立少領部分退休金之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68、勞工如於任職期間轉任為委任經理人,則兩者所支領之退休金有何差異? 

69、勞工退休金三段式如何計算?

70、新制退休金制度對勞資雙方有何影響?

第十六篇:勞退新制

71不定期勞動契約終止後,另訂新約,年資應否併計?

72、投保商業保險可否取代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73勞工工資如有變動,雇主如何申報調整提繳工資?

74、勞退新制施行後,勞工退休準備金是否須於五年內足額提撥?  

75、勞工退休準備金的提撥率,是否限定須由精算師簽核? 

76、勞工在職業災害之醫療期間,如何提繳勞工退休金? 

77勞雇雙方合意結清舊制年資後,勞工工作年資是否重新起算?

78參加職業工會之無一定雇主的勞工或自營作業者,是否適用勞退新制? 

79、勞雇雙方合意終止勞動契約的法定原則?

80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給付之課稅規定為何?

81、何謂「五年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82勞雇雙方合意結清舊制年資的法律規定?

83勞工調動至關係企業,應適用勞退新制或舊制?

84勞工退休金提繳率應如何調整?

85、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雇主是否仍得依法強制勞工退休?

86、自願提繳之退休金,如何申報?

87、外國公司總經理適用勞退新制嗎?

88雇主未辦理提繳手續,相關處罰規定?

89勞工受雇主派駐於他公司,雇主是否仍須提繳退休金?

90、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每月薪資總額」採計範圍為何?

91、公司董事得否自願提繳退休金?

92、執行業務者可否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

93、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時,從業人員適用勞退新制嗎?

94、勞工舊制年資結清之金額,得否另行約定返還或抵充資遣費、退休金?

95、勞退新制施行後,資遣費如何計算?

96、技術生適用勞退新制嗎?

97、事業單位申請實施年金保險時,其「僱用勞工人數」如何計算?   

98、委任經理人或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雇主可否另行為其提繳退休金?

99、雇主應為勞工提繳退休金之起始日,如何認定?

100、勞退新制施行後,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有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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