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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勞工保險補給站
特色 :
本書精選了現今職場上勞資雙方必須熟稔的勞工保險議題,區分「勞保權益彙編」、「實務作業彙編」兩大類,再就每一類各擇取一百個問題,建構成篇。「勞保權益彙編」細分成十四篇:投保單位、投保身份、保險效力、繼續加保、投保薪資、積欠保費、給付通則、職災認定、生育給付、傷病給付、殘廢給付、老年給付、死亡給付、職災醫療。「實務作業彙編」則細分成承保業務、給付業務二篇。
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一、百問百答,分類成篇,重點補給,使研習者易於查詢閱讀。 二、每篇檢附的議題,皆是實務上勞資雙方經常探究的迷思。 三、每項議題詳細剖析涉及之法令規範以及實務作業。 四、彙集主管機關近三十年來發佈之重要函釋,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五、敘述簡要,言而有據,是職場達人提昇競爭優勢必備的工具書。 勞工保險補給站 目錄(全文分類成16篇、200個問題) 壹、勞保權益彙編
第一篇:投保單位
1、從未僱用員工之事業單位負責人,是否可以成立投保單位單獨為其個人辦理加保? 2、勞工受僱於兩個事業單位工作,是否可以同時投保? 第二篇:投保身份 3、部份工時人員應否參加勞工保險? 4、自營作業的職業勞工,可否由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5、保險業務員應由公司加保或由職業工會加保? 6、職業工會會員欠繳勞保費,可否逕予除名並申報退保? 7、年齡超過60歲的勞工,可否參加勞工保險? 8、已領取老年給付之勞工,可否再參加勞工保險? 9、勞工於職災持續醫療期間,所屬投保單位可否將勞工辦理退保? 10、委任經理人可否參加勞工保險? 第三篇:保險效力 11、員工如於星期例假日到、離職,公司應如何申報加、退保? 12、員工如於國定休假日到、離職,公司應如何申報加、退保? 13、員工如於週六到、離職或夜間到職,公司應如何申報加、退保? 14、員工如於颱風假當日到職,公司應如何申報加、退保? 第四篇:繼續加保 15、員工遭逢資遣,是否可以繼續加保? 16、被裁減資遣繼續參加普通事故保險之被保險人,如因原投保單位不存在,或其他原因無法在原投保單位繼續加保者,應如何辦理加保手續? 17、被保險人年逾60歲,投保單位應否為其繼續加保? 18、適用勞工保險條例得繼續參加勞保的對象為何? 19、勞保被保險人因傷病請假期間,是否應辦理退保? 20、被保險人受派遣至海外提供服務,得否繼續參加勞保? 21、勞保被保險人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或其關係企業,於未滿55歲退休時,得否繼續參加勞保? 22、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有關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且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其作業規範為何? 23、兩性工作平等法有關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加保的規定為何? 第五篇:投保薪資 24、勞工定期固定支領之伙(膳)食津貼,是否應列入投保薪資計算? 25、勞保條例所指月薪資總額之認定範圍為何? 26、何謂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所稱的「工資」定義? 第六篇:積欠保費 27、職業工會會員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如欠繳保險費,投保單位可否直接予以退保? 28、職業工會如有積欠保費,現行法定處理方式為何? 第七篇:給付通則 29、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領之保險給付,可否由投保單位先行墊付? 30、被保險人自殺已遂或未遂者,可否申請保險給付? 31、被保險人因案被判刑者,是否可以繼續加保? 32、被保險人因傷病請領傷病給付或住院醫療給付,其未退保者,免繳保險費期間之年資應否承認? 33、無一定雇主之職業工人,如在保險期間暫無本業工作,臨時從事其他工作,於發生保險事故時,可否請領保險給付? 34、勞工保險局發給之現金給付,可否指定匯交給第三人? 35、保險給付可否由第三人向投保單位申請,辦理請領手續? 36、投保單位未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有何風險? 37、投保單位因各項因素不為所屬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辦理請領給付手續,應如何處理? 38、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於投保單位之勞工,是否可以再參加勞工保險? 第八篇:職災認定 39、何謂「上下班途中發生之事故」? 40、被保險人外出用餐於往返途中遭受傷害者,是否可視為執行職務? 41、被保險人上班後請假回家,再上班途中發生事故,可否視為職業傷害? 42、被保險人於假日下班後,由公司直接往返自宅途中發生事故,是否可視為執行職務? 43、被保險人下班後,因事外宿於非日常居住處所,翌日從外宿居所至工作場所必經途中發生之事故,是否可申請職業傷病給付? 44、被保險勞工居住於雇主所提供之宿舍,因家中有要事於下班後返家,翌日於應經途中發生事故,是否可視為職業傷害? 45、無一定雇主之職業工人從事非本業工作,致發生事故,是否可視為職業災害? 46、無一定雇主之職業工人從事與本業專長性質相同之工作而致傷害,是否可視為職業災害? 47、被保險人於上下班途中違反哪些重大交通違規事項時,不得視為職業災害? 48、職業工人外出購買本業工作所需工具、材料之行為,於外出途中發生車禍,是否屬職業傷害? 49、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如在保險期間暫無工作,臨時從事其他非所屬漁會會員之工作,於發生保險事故時,可否請領保險給付? 50、被保險人為日間部學生,其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之事故,是否可視為職業傷害? 第九篇:生育給付 51、被保險人應聘至外國工作,在該地生育子女,是否可申領勞工保險生育給付? 52、勞保被保險人申請生育給付,其參加保險年資如何計算? 53、被保險人早產,可以申請生育給付嗎? 第十篇:傷病給付 54、勞工因職業傷病在家療養期間,可否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55、勞工因普通傷病住院,其依規定請領之勞保傷病給付可否發給勞工以外的第三人? 56、勞保條例第33條,第34條所稱「原有薪資」,如何認定? 57、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參加勞工保險,因傷病不能工作在醫療期間,如其所獲報酬或經營事業所得確有喪失或短少時,是否可申請傷病給付? 58、雇主可否先行墊付傷病給付,再將勞工申領之傷病給付收回歸墊? 59、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請領職業災害補償有關「正在治療中」之規定為何? 60、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不能工作」之定義為何? 61、勞工保險傷病給付請求權時效及請領期間,如何認定與計算? 62、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遭遇普通傷病期間,以特別休假取得原有薪資,可否請領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 付? 第十一篇:殘廢給付 63、被保險人領取殘廢給付,不能繼續從事工作者,其保險效力即行終止,日後勞工如能從事工作,是否可以再加保? 64、勞保被保險人於加保有效期間因傷病門診診療,保險效力停止之日起1年內因同一傷病致殘廢或死亡,可否請領殘廢或死亡給付? 65、勞保被保險人之身體原已局部殘廢,如再因同一或不同傷病致身體之不同部位又成殘廢者,其再申領給付時是否須扣除原領之殘廢給付? 66、被保險人是否須經治療1年以上,始得申請殘廢給付? 67、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領取殘廢給付後再因同一傷病死亡,有關其給付應如何發給? 68、何謂被保險人請領殘廢給付「不能繼續從事工作」?殘廢給付請求權時效如何計算? 69、被保險人於退職退保領取老年給付後,始診斷殘廢,可否再申請殘廢給付? 70、勞工保險被保險人領取老年給付後再受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其投保薪資如何計算? 第十二篇:老年給付 71、勞工年滿60歲仍繼續工作者,可否繼續參加保險?其保險年資,如何計算? 72、請領老年給付的法定要件為何?被保險人如未退職,可否請領? 73、老年給付請領的標準為何? 74、何謂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1項第4款所稱「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 75、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留用勞工之勞保年資可否視為同一單位之保險年資? 76、勞保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因病死亡前已符合請領老年給付條件者,受領人是否可以選擇請領老年給付? 77、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時,投保單位將申請書件提前郵寄勞保局,其保險效力有何影響? 78、勞保被保險人於民營關係企業調動,並於最後服務單位發給滿25年年資之退休金者,可否申請勞保老年給付? 79、被保險人在民營之關係企業間調動,如最後服務單位承認各該關係企業之年資發給退休金或資遣費,被保險人是否可續保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第十三篇:死亡給付 80、被保險人死亡,因其妻已離婚,所生之子約定歸妻監護扶養,被保險人之死亡給付可否由其子申領? 81、兄弟分別投保公務人員保險及勞工保險者,其父母死亡,可否分別請領公保及勞保喪葬津貼? 82、被保險人經法院宣告死亡,由其家屬請領死亡給付後生還再參加保險時,原領死亡給付需否繳回? 83、被保險人之養子女是否享有保險給付之權利? 84、投保單位是否須主動通知被保險人辦理申請給付? 85、勞保被保險人或其父母、子女、配偶因故意犯罪行為,以致發生保險事故者,如受益人與案無涉時,可否請領死亡給付? 86、被保險人或其父母、子女、配偶因故意犯罪行為,以致發生保險事故,且犯罪行為人經司法或軍事審判機關確定判決者,如受益人與案無涉時,可否請領死亡給付? 87、被保險人死亡,而其配偶、父母、子女如同為被保險人,可否分別請領喪葬津貼與遺屬津貼? 88、被保險人死亡,其遺屬津貼當序受領人可否拋棄領取死亡給付之權利,又其於拋棄是項權利後,次順序受益人可否領取該給付? 89、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之被保險人,非因病癒經醫院同意出院後,在保險效力停止之日起1年內,因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致殘廢或死亡者,得否請領給付? 90、被保險人死亡,如無勞保條例第65條所定之遺屬者,其喪葬津貼如何發給? 91、被保險人死亡已准依較高金額之老年給付核給其受益人,受益人可否再以被保險人身分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92、被保險人於申請殘廢給付後死亡,如僅遺有孫子女、兄弟姊妹,是否仍以專受被保險人扶養者為限? 93、被保險人申請殘廢給付後死亡,可否再請領死亡給付? 94、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規定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停止之日起1年內因同一傷病引起之殘廢或死 亡,是否在其領取殘廢給付後,復因同一傷病死亡,得再依同條例規定領取死亡給付? 95、勞保被保險人遭遇職業災害死亡之保險給付暨相關補償規定為何? 96、勞工保險死亡給付之遺屬津貼可否分別具領? 97、勞保被保險人向勞保局紓困貸款後死亡,其未償還之本息,得否以負責殮葬者領取之喪葬津貼予以抵銷? 第十四篇:職災醫療 98、被保險人被診斷為「疑似職業病」者,可否使用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就診? 99、被保險人申請核退職業災害醫療費用,其規定之期限為何? 100、被保險人發生職災就診時,應檢附之證件及辦理手續為何? 作業彙編 貳:實務作業彙編 第一篇:承保業務 46則問答題 第二篇:給付業務 54則問答題 附錄 附錄一、勞工保險條例 附錄二、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附錄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