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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 中華民國100年8月9日 勞保3字第1000140279號
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二條修正條文
第二十一條 被保險人疾病之促發或惡化與作業有相當因果關係者,視為職業病。
第二十二條 (刪除)
勞資e學園--周志盛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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