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勞工保險局

發表日期 2007/7/6

        學校暑假已至,由於學生利用暑期工讀、打工的情形非常普遍,屬勞工保險條例或就業保險法之強制投保單位,切勿因學生已以眷屬身分參加全民健保享有醫療照護,就誤以為可不必參加勞、就保,仍應依規定於暑期工讀生到職當日辦理參加勞保及就保。又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事業單位,其僱用的本國籍暑期工讀生,均屬勞退新制的強制提繳對象,單位應依規定為其提繳勞工退休金,以符合規定,並維護工讀生權益。


       為簡化投保單位行政作業,申報暑期工讀生勞保(就保)加保及勞工退休金提繳時,請填寫勞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僅參加就保單位,請填寫就保、勞退2合1加保申報表)寄送本局辦理,勞保(就保)自投保單位申報其參加勞保(就保)加保之日起生效,同日開始計收勞工退休金。所需空白表格及填寫範例,請於本網站「便民服務/書表索取及範例」下載。


       另外要提醒的是,全月在職的暑期工讀生,勞保投保薪資、勞退月提繳工資,請依其全月薪資總額依「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工資分級表」之等級金額覈實申報並全月加保(提繳);非全月在職者,則應將其日薪乘以30換算為月薪,再依據前述分級表之等級金額申報。另外,工讀生若未滿16歲或屬部分工時人員,且月薪資總額未達基本工資17,280元者,請依前述分級表之等級金額填報,並請務必於表上註明「部分工時」,其勞、就保投保薪資本局將予自動歸級為適當等級計收保費,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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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