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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籍封面(周志盛 周瑋軒 2016增修版)    

 

周志盛老師暢銷著作2016年增修版,11月即將上市

周志盛老師 暢銷著作《勞動基準法輕鬆學 - -法規‧解釋令‧實務案例彙編》2016年增修版  11月即將
上市,

這是一本職場工作者、勞資雙方必備的工具書。

如有需要大量購買,電洽02-2705-2276 林易滿  小姐。

(註:請告知林小姐是周老師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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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gau-lih.ge-light.com.tw/tier/front/bin/ptde...

作者 :周志盛 
出版年份 :2015
ISBN :9789864121427 
類別 :勞資關係
發行公司 :高立圖書
版權日期 :2015/09/01
版次 :初版五刷

本書精選現今勞資雙方容易衍生爭議的二十篇個案,舉凡:職務調動、契約屬性、競業禁止、承攬委任、公司合併、職業災害、工資認定、三段退休、特休未休、加班補休、試用期間、資遣解僱等諸多議題,皆有詳盡的描述。

本書特色具有下列數項:
每項議題皆由實務個案切入,使研習者易於明瞭爭議發生的背景。
文中詳細剖析每項議題涉及之人力管理、法令規範、成本負擔以及勞資間的權利義務。
每篇個案皆提供人力資源管理須知,以使勞資間能建立正確的知識,進而謀求適切的因應之道。
逐篇附上問題討論,以作為教學研習時,自我檢測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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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讀者踴躍訂購】

周志盛老師 暢銷著作《勞動基準法輕鬆學 - -法規‧解釋令‧實務案例彙編》 (2015年4月增修版)
已於4月1日上市,

是一本職場工作者、勞資雙方必備的工具書。

如有需要大量購買,電洽02-2705-2276 林易滿  小姐。

(註:請告知林小姐是周老師的學生)

 

勞動基準法輕鬆學2015增修版(30本)  

 

書籍封面(2015增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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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重要緊急通知】

 

親愛的學員、讀者、同好們:

據出版社日前來電緊急告知:

《勞動基準法輕鬆學- -法規‧解釋令‧實務案例彙編》
已銷售一空、暫無存貨。
讓有些教授無法繼續援引作為學校授課用書,
在此,
周老師致上最誠摯的歉意!

 

為了儘速彌補出版社的無心之失,
這兩天,
我挪移全部的行程,
已在今日將最新的2015修訂版交付,
預計於4月15日前上市。

 

對於耽誤教授、學員、讀者、同好等用書的即時性,
再次致歉!
尚祈各位前輩不吝指正,
繼續予以提攜、賜教。

 

周志盛 敬上
1040317

 

勞動基準法輕鬆學- -法規_解釋令_實務案例彙編(2013增修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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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感謝學員熱列的訂購】

周志盛老師 第15本著作:《做自己的伯樂 -職場問題自己搞定》9月27日上市了
這是一本職場工作者必備的工具書
書裡精選了現今人資管理實務容易衍生爭議的163個問題,
詳細剖析涉及之人力管理、法令規範以及勞資間的權利義務。

敘述簡要,條理清晰,且方便查閱引用。

如有意訂書,可逕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路書店訂購http://www.tabf.org.tw/FBS/SinglePage.aspx?ProductID=157889,
團體訂購可電洽 02-33653560 任怡菁 小姐。

謝謝大家,
我們一起做自己的伯樂!

 

做自己的伯樂封面-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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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9月新書今天上市發行了,邀請親愛的夥伴ㄧ起來擷取知識的清泉。

謝謝大家對周老師9月新書的預購與關心。

第15本著作:《做自己的伯樂 - -職場問題自己搞定》

學員如需訂書,可先逕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路書店

購 http://www.tabf.org.tw/FBS/(最先上架),

緊接著三民、博客來、金石堂、建宏、五楠、上達等書商通路均會上架。


團體訂購可電洽 02-33653560 任怡菁 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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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自己的伯樂封面-01  【周老師 9月新書下週上市發行 

謝謝大家對周老師9月新書的預購與關心。 

原預定913日上市的第15本著作:《做己的伯樂 - -職場問題自己搞定》,因美編小小的修正,延後於9月第4週上市發行 

學員如需訂書,可先逕至”台灣金融研訓院”網路書店訂購http://www.tabf.org.tw/FBS/(最先上架),緊接著三民、博客來、金石堂、建宏、五楠、上達等書商通路均會上架。 

團體訂購可電洽 02-33653560 任怡菁 小姐。 

※如需周老師簽名,請與我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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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預告】

15本著作:做自己的伯樂 - -職場問題自己搞定!

預計於9月27日前上市,敬請期待。

 

【自序 摘要】

        由於產業環境日益複雜多元,勞工權益意識與日俱增,加上法令暨相關解釋令、司法判決不斷的推陳出新企業面臨的勞資關係更形多元化。因此,為協助勞資雙方熟稔相關的職場議題,避免因失衡的歧見導致兵戎相見,特別規劃以一問一答的編寫方式,言簡意賅的逐項解析。

有幾句心裡的話要送給我親愛的學員與讀者:

謝謝您們讓周老師感受到身為知識工作者存在的價值;

謝謝您們讓周老師擁有的知識與實務能繼續延伸與擴散;

謝謝您們讓周老師享盡在平實的生活中付出與收穫的喜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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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讀者踴躍訂購】

周志盛老師 暢銷著作《勞動基準法輕鬆學 - -法規‧解釋令‧實務案例彙編》 (2013年3月增修版) 已經上市,是一本職場工作者、勞資雙方必備的工具書。
如有需要大量購買,請電洽 02-2705-2276 許櫻馨小姐。
 (註:請告知許小姐是周老師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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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人資工作者的必修學分

自序:

- -企業講求分工、授權的結果,培育出各項領域的『熟練工』,自詡為「專業」的背後,其實只是「熟練」的假象。

投入人力資源管理領域二十餘年來,在企業面臨勞資關係更形多元化的今日,更加深刻感受人資管理必須結合勞動法令的重要性  

        環顧職場,發現初入人力資源領域的工作者,無論其擔任之職位為何,對於人資管理必須研擬的制度表單皆責無旁貸。其中,尤以擬定管理全體員工的書面規範與約定勞工個人與雇主之間權利義務的契約,列為必備的知識技能。可惜的是,由於缺乏勞動法令的養成教育,內容往往違反了法律的強制或禁止規定而不自知,甚至導致勞資雙方最後兵戎相見。於是,讓我興起編寫這本著作的念頭,希冀它會成為您成為人力資源工作者的第一本工具書。 

  特色

在本書中,個人精選了人力資源工作者在制度規劃時必須具備的基本職能區分「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承攬、委任契約」、「競業禁止合約」等四篇。

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一、詳細剖析相關法律須知,藉以釐清實務上勞資雙方經常探究的迷思。二、檢附簡要的範例表單,以作為制度訂定的參酌。三、敘述簡要,篇章分明,是人資工作者提昇本職學能必備的工具書。四、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目錄:

第壹篇:工作規則

壹、        基本的法律須知     

貳、        工作規則範本

參、        工作規則常見問題Q&A

第貳篇:勞動契約

壹、        基本的法律須知

貳、  不定期契約書

      參、  定期契約書

第參篇:承攬、委任契約

壹、         基本的法律須知

貳、         承攬約定書

參、         委任契約書

第肆篇:競業禁止合約

   壹、何謂競業禁止

    貳、在職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

    參、 簽訂競業禁止約定應注意事項

    肆、 現況與展望

    伍、基本的法律須知

    競業競止相關判決與評析

    競業禁止合約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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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偷拼才會贏- -人資工作者的管理思維與故事分享

自序:

- -在職場上,你能贏取別人,獲得肯定的秘訣,往往只是你暗地裡比別人提早做了準備。

為協助勞資雙方熟稔相關的職場議題,多年來不間斷地履行自許的承諾:結合個人在人力資源管理的實務經驗與勞資領域的學識背景,編寫一系列實務性的勞資關係書籍。只是,這次我想暫時卸下專業講師與顧問的角色,以一位人力資源工作者的身份,與您分享一些管理思維與故事

環顧外部環境,我要與職場上共同打拼的夥伴們殷切的共勉:企盼我們能在積非成是的滾滾洪流中,共同致力擁有一股清泉。                               

  特色

在本書中,個人精選十五篇管理思維:設定目標、界定問題、組織設計重視成果授權賦能團隊動力績效評估部屬發展衝突管理善用時間、面對壓力訂定決策變革挑戰擬定計畫展開行動。另外,彙集十五篇的故事分享是我投入人力資源領域近二十餘年來的心得,每一篇都有它蘊含的意味,希冀能重新點燃您那尚未化成灰燼的職場熱力。

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一、分類成篇,使研習者易於閱讀。二、每篇檢附的故事,皆是職場上實際發生的案例。三、敘述簡要,文思淺顯,適合職場管理者與部屬共同研讀的實務書籍。四、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目錄:

一、管理思維:設定目標 (故事分享:用心)

二、管理思維:界定問題 (故事分享:護身符)

、管理思維:組織設計 (故事分享:自得其樂的幻象)

、管理思維:重視成果 (故事分享:失足的千里馬)

、管理思維:授權賦能 (故事分享:雨中開車)

、管理思維:團隊動力 (故事分享:有對手,真好)

、管理思維:績效評估 (故事分享:烏鴉與鳳凰)

、管理思維:部屬發展 (故事分享:放手不會太難)

、管理思維:衝突管理 (故事分享:做情緒的主人)

、管理思維:善用時間 (故事分享:工作也可以有樂趣)

十一、管理思維:面對壓力 (故事分享:沒有挫折的挫折)

十二、管理思維:訂定決策 (故事分享:不遇懷才)

十三、管理思維:變革挑戰 (故事分享:誰殺死了蝴蝶)

十四、管理思維:擬定計畫 (故事分享:成功為失敗之母)

十五、管理思維:展開行動 (故事分享:偷拼才會贏)

附錄:

一、座右銘

二、如何成功簡報

如何開好會議

如何做好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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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勞工保險、就業保險Q&A                                                                         
                                                                                                                                                              
 
親愛的夥伴  您好: 
勞工保險、就業保險Q&A」是周老師 2009年12月最新上市的著作(全文約8萬字),另附 80000字word 教學光碟(非賣品) 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作業規範總整理電子檔 光 碟(含授課講義100頁及作業規範500頁)、勞動法規暨人力資源管理3個月免費諮詢服務 
 
詳細目錄介紹,歡迎e-mail 至chou0213@ms13.hinet.net 洽詢謝謝! 
 
周志盛  敬上
0933366350
【書訊】   
 
  書名: 勞工保險、就業保險Q&A
  特色 :
 

本書精選了現今職場上勞資雙方必須熟稔的保險議題,區分「勞工保險權益彙編」、「就業保險權益彙編」兩大類。勞工保險權益彙編」細分成十四篇:投保單位、投保身份、保險效力、繼續加保、投保薪資、積欠保費、給付通則、職災認定、生育給付、傷病給付、失能給付、老年給付、死亡給付、職災醫療。「就業保險權益彙編」則分成承保業務、給付業務二篇。

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一、分類成篇,問答陳述,使研習者易於查詢閱讀。

二、每篇檢附的問題,皆是實務上勞資雙方經常探究的迷思。

三、每項問題詳細說明涉及之法令規範。

四、敘述簡要,淺顯易懂,是職場工作者必備的工具書。

五、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目錄 :   

壹、勞工保險權益彙編

一、投保單位

二、投保身份

三、保險效力

四、繼續加保

 五、投保薪資

 六、積欠保費

 七、給付通則

 八、職災認定

 九、生育給付

 十、傷病給付

 十一、失能給付

 十二、老年給付

 十三、死亡給付

 十四、職災醫療

貳、就業保險權益彙編

一、承保業務

二、給付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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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勞資爭議停看聽
 
勞資爭議停看聽」是周老師 2009年6月最新上市的著作(全文約8萬字),另附 80000字word 教學光碟(非賣品) 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作業規範總整理電子檔 光碟(含授課講義100頁及作業規範500頁)
 
詳細目錄介紹如下,歡迎訂購。謝謝!
 
周志盛  敬上
0933366350
 

【書訊】   
 
  書名: 勞資爭議停看聽 
 
  特色 :  
             

本書精選勞資雙方必須熟稔的勞資爭議議題,區分「勞資爭議處理實務」、「常見勞資爭議問題」、「勞資爭議個案研討」等三大篇。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一、詳細剖析勞資爭議的分類及實務作業,條理清晰,淺顯易懂。

二、彙整常見的勞資爭議問題,逐一敘述涉及之法令規範,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三、檢附勞資爭議個案實例,藉以分析實務上勞資雙方經常探究的迷思。

四、敘述簡要,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是職場工作者必備的工具書。

五、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目錄:

第壹篇:勞資爭議處理實務

勞資爭議的涵義與分類

勞資爭議協調之實務介紹

勞資爭議調解之實務介紹

勞資爭議仲裁之實務介紹 

第貳篇:常見勞資爭議問題 

勞動契約

工資

 

資遣與退休

 

職業災害補償

 

其他爭議

 

第參篇:勞資爭議個案研討

 

個案一:歇業爭議

 

 

個案二:資遣爭議

 

 

個案三:調動爭議

 

 

個案四:解僱爭議

             

 

個案五:契約爭議

 

 

個案六:加班爭議 

 

 

第肆篇:法規彙編

附錄一、勞動基準法

附錄二、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附錄三、勞資爭議處理法

附錄四、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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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勞動基準法輕鬆學 - -法規‧解釋令‧實務案例彙編

 

 

 

 

 

 
動基準法輕鬆學 - -法規‧解釋令‧實務案例彙編 」是周老師 2008年8月最新上市的著作(全文約8萬字),另附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作業規範總整理電子檔 光碟(含授課講義100頁及作業規範500頁)
 
特色:
本書精選勞動基準法歷年來重要的解釋令,並且融合實務案例詳加分析,是職場上班族熟稔自身權益的實用工具書。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一、每一條文標示制定要旨,便利讀者查詢與閱覽。

二、逐條詳細彙整主管機關發佈之重要解釋令,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三、輔以實務案例,藉以分析實務上勞資雙方經常探究的迷思。

四、敘述簡要,條理清晰,是職場達人提昇競爭優勢必備的工具書。

五、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部分目錄:

第一章 總  則

第 二條 用辭定義

【解釋令】

公司法委任之(總)經理是否適用勞動基法疑義

委任之經理人,非屬勞工

董事之退休金不得自勞工退休準備金中發給

勞工試用期間,雇主終止勞動契約,應否發給資遣費疑義。

從事非勞動契約之值日夜工作津貼為非工資

定期支領之伙食津貼或交由伙食團辦理者屬工資,免費提供伙食或補助伙食且對未用膳勞工不另為補助者不屬工資

全勤獎金屬工資

出差用之汽油油單及折舊維修費非工資

按月計給之久任津貼屬工資

依路途遠近實發之交通補助費或月票為非工資

每三個月固定給付之工作獎金是否屬工資疑義

工資認定疑義

天然災害發生時(後)勞工之出勤管理及工資給付處理原則

事業單位停工,其停工期間工資如何發給疑義

新工時制度實施後,按日計酬或按時計酬勞工的工資如何計給?

依工作地點遠近支給之交通補助費是否屬工資疑義

雇主應發給計件勞工假日工資

勞工定期固定支領之伙()食津貼應列入平均工資計算

特別休假照給之工資應列入並計平均工資

普通病假工資折半或不給之時段及留職停薪期間不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平均工資計算方式細節

特休未休工資應否計入平均工資規定

每月發給開車上下班勞工之汽油補助及折舊維修費應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特別休假計算平均工資疑義

已排定未休之特別休假未休工資不列入計算平均工資

考績獎金免併入計算平均工資

年度終結之應休未休特別休假工資,併入平均工資計算疑義

「一月平均工資」等於勞工退休或資遣前六個月工資總額直接除六

第二章 勞動契約

第 九條 勞動契約分類

【解釋令】

非繼續性工作才能簽定期契約

事先簽約抛棄勞工權利違法無效

派勞工受訓後約定服務期限問題

主管機關指勞動契成立所在地

僱用已付給退休金之勞工,其年資重新起算

勞動契約可以口頭或書面約定

第 十 條 工作年資合併計算

【解釋令】

解僱後再僱用,中斷年資不論多久原年資均不計

自請辭職後再重僱用,不論中斷多久原年資不計

資遺後重新僱用原年資不計

定契屆滿再考試錄用為不定期契約,原年資不併計

第十一條 資遣要件

【解釋令】

調動勞工五原則

調動勞工工作部門可變更職務津貼 

已符退休者不得以資遣處理

第十二條 解僱要件

【解釋令】

勞工被判刑且緩刑者不構成開除要件

曠工日數計算方法

自知悉日起三十日為之之計算

第十五條 特定性定期契約三年屆滿

【解釋令】

勞工未預告雇主即行離職之處罰

預告期間包含假日

第十六條 預告期間

【解釋令】

謀職假期間不得扣發全勤獎金

第十九條 服務證明

【解釋令】

服務證明書之格式

第二十條 改組轉讓

【解釋令】

退役後不願留任無資遣費

【個案分析】

定期契約終止,雇主須給付資遣費嗎?

第三章工  資

第二十一條 工資勞雇雙方議定

【解釋令】

曠工只能扣當日工資

職務加給得因職務變動增減

勞工請假被扣全勤獎金,致當月所得低於基本工資疑義

員工全月出勤惟因被扣生產獎金致低於基本工資,是否違法疑義

勞資爭議期間工資給付問題

二十二條 工資給付

【解釋令】

工資請求權消滅時效

第二十四條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

【解釋令】

勞工出差超時應視為加班

出差人員工作起訖時間應於勞動契約規定

全勤獎金列入工資計算

工資加倍加給之計算

每日在八小時以內之工作不視為加班

加班至第五小時工資如何計算

加班費追補時效以五年為限

第二十六條 不得預扣

【解釋令】

預扣工資之定義

勞工工作損壞物品可扣工資

第二十八條 積欠工資

【解釋令】

非屬勞基法所稱之勞工,應不予墊償

派至國外或大陸子公司,發生積欠工資,國內行政機關管轄權疑義

勞工可持法院支付命令申請積欠工資墊償基金

【個案分析】

勞資和諧從薪資管理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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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職業災害實用寶典   
 
特色 :     
         本書精選勞資雙方皆須熟稔的職業災害權益議題,區分「職業災害案例解析」、業災害重要函釋」、勞工保險- -職業災害保險」、職災勞工各項津貼及補助」、職業災害相關法令彙集」等五大篇。細究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一、檢附職業災害個案實例,藉以分析實務上勞資雙方經常探究的迷思。

二、彙整職業災害相關法令及重要函釋,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三、剖析勞工保險職業災害保險之實務作業,淺顯易懂。

四、敘述職災勞工各項津貼及補助權益,條理清晰

五、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職業災害實用寶典目錄(全文分類成5大篇)
 

第壹篇:職業災害案例解析

壹、個案分析

一、承攬人僱用的勞工發生職業災害,誰來負責?

二、職業災害補償不等於薪資給付?

三、上、下班途中的事故,是職業災害?     

工作外包,職災責任不外包?

貳、 重點整理

 1、勞工如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承攬人與事業單位三者的責任有何關聯性? 

2、勞工可以同時向雇主請求職業災害補償與賠償嗎?

3、職災勞工簽署和解契約,拋棄部分職業災害補償的請求權,有無法律效力?

4、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對於職業災害補償,應有哪些正確的認知?

5、何謂原領工資補償與終結工資補償?   

6、雇主調整職業災害勞工的工作時,勞工可以拒絕嗎?  

7、職業災害補償費是否須列入薪資所得課稅?      

8、職業災害勞工在醫療期間應有哪些認知?

9、勞工因上、下班途中發生之意外事故,雇主是否須負有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10、職業災害勞工如有過失,雇主可否主張抵銷職業災害補償金額? 

11、職業災害與職業傷害在法律上的定義有何異同?

12、「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對於職災勞工有哪些特別的保護措施?  

13、事業單位與承攬人是否應負職業災害連帶補償責任?

14、何謂雇主「無過失責任」?雇主補償職災勞工的金額,可否抵充賠償金額?

 15、企業將業務外包時,人力資源部門應如何作好職業災害風險規劃?

第貳篇:業災害重要函釋

壹、勞動基準法- -重要函釋

 1、事業單位可否僅同意復健時間給予公傷病假,其餘時間要求出勤疑義。

2、職業災害之工資補償應否隨工資調整疑義。

3、勞工因公受傷,其急診掛號費及後續醫療門診掛號費屬雇主應補償之醫療費用。

4、勞工領取殘廢補償後,如因同一職災死亡仍應給予死亡補償。

5、勞工上下班途中發生意外事故,應屬職業災害。

6、職業災害保險給付可抵充職災補償費,勞工因職災殘障無法繼續工作時,雇主可強制退休。

7、勞工保險給付可抵充職業災害補償費。

8、事業單位事業招人承攬,承攬人或再承攬人所僱用之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時,其連帶補償責任歸屬疑義。

9、勞工在職業災害之醫療期間,如何提繳勞工退休金?

貳、勞工保險條例- -重要函釋

1、何謂「上下班途中發生之事故」? 

2被保險人外出用餐於往返途中遭受傷害者,是否可視為執行職務?

3有關員工於上班途中遭遇不明人士突擊殺傷,是否屬職業傷害。

4被保險人於上下班途中,順道至金融機構提領現金,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得否視為職業傷害疑義。

5、被保險人於上下班途中,順道接送小孩上下幼稚園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得否視為職業傷害疑義。

6、被保險人上班後請假回家,再上班途中發生事故,可否視為職業傷害?

7、被保險人於假日下班後,由公司直接往返自宅途中發生事故,是否可視為執行職務?

8、被保險人下班後,因事外宿於非日常居住處所,翌日從外宿居所至工作場所必經途中發生之事故,是否可申請職業傷病給付?

9、被保險勞工居住於雇主所提供之宿舍,因家中有要事於下班後返家,翌日於應經途中發生事故,是否可視為職業傷害?

10、無一定雇主之職業工人從事非本業工作,致發生事故,是否可視為職業災害?

11、無一定雇主之職業工人從事與本業專長性質相同之工作而致傷害,是否可視為職業災害?

12有關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者之勞保被保險人於職業傷害醫療期間,自日常居所前住醫院就診途中發生事故,得依勞保相關規定核給職災給付。

13有關職業工會被保險人外出購買本業工作上所需工具、材料之行為,於外出途中發生車禍,是否屬職業傷害。

14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之勞工,從事多種工作,由其中一個職業工會辦理參加勞保,其發生災害之工作,仍須屬為其加保之工會會員工作範圍,始得予以勞保職業災害保險給付。

15、被保險人於上下班途中違反哪些重大交通違規事項時,不得視為職業災害?

16、職業工人外出購買本業工作所需工具、材料之行為,於外出途中發生車禍,是否屬職業傷害?

17、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如在保險期間暫無工作,臨時從事其他非所屬漁會會員之工作,於發生保險事故時,可否請領保險給付?

18、被保險人為日間部學生,其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之事故,是否可視為職業傷害?

19、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請領職業災害補償有關「正在治療中」之規定為何?

20、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不能工作」之定義為何?

21、勞工保險傷病給付請求權時效及請領期間,如何認定與計算?

22、勞工保險被保險人領取老年給付後再受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其投保薪資如何計算?

23、勞保被保險人遭遇職業災害死亡之保險給付暨相關補償規定為何?

24、保險費為何分為普通事故及職業災害保險費率兩類?如何計算?

25、職業災害保險實績費率的定義?為何要實施實績費率制?

26、參加「已領取勞工保險老年給付再受僱實際從事工作自願參加職業災害保險」之勞工,申請職業災害保險給付的規定為何?

27、企業外常見的職業傷害型態為何?

28職災費率認定原則?

29、勞工於職災持續醫療期間,所屬投保單位可否將勞工辦理退保?

30、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有關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且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其作業規範為何?

31、勞工因職業傷病在家療養期間,可否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32、被保險人被診斷為「疑似職業病」者,可否使用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就診?

33、被保險人申請核退職業災害醫療費用,其規定之期限為何?

34、被保險人發生職災就診時,應檢附之證件及辦理手續為何?

35、因緊急職業傷病至非全民健康保險醫事服務機構就診時,如何辦理自墊醫療費用之退費?

36、在國外遭遇職業傷病並就診,回國後如何申請退費?支付標準為何?

37、申請核退醫療費用時,應檢具那些書件?

38、如何辦理申請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39、那些醫療機構有辦理勞工保險預防職業病健康檢查?

第參篇:勞工保險- -職業災害保險

壹、職業災害保險內涵

貳、職業災害保險給付

一、醫療給付

二、傷病給付

三、殘廢給付

四、死亡給付

五、失蹤津貼

第肆篇:職災勞工各項津貼及補助

壹、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內涵

貳、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之各項津貼、補助

一、職業疾病生活津貼

身體障害生活津貼

三、職業訓練生活津貼

四、看護補助

職災勞工死亡家屬補助

六、器具補助

七、未加入勞保職災勞工之殘廢補助

八、未加入勞保職災勞工之死亡補助

九、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繼續參加勞工保險

十、相關解釋令

1、合法來台工作之外籍勞工,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規定申請家屬補助,仍應依規定提出家境清寒之證明。

2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 34 條規定處以之罰鍰,應以發生職業災害事故勞工之保險費金額作為罰鍰計算基礎。

3、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6條僅適用於受僱勞工,至同法施行細則第15條,係針對該法第9條第1項所定勞工之範圍加以規定。

4、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34條與勞工保險條例第72條第1項前段規定之罰鍰作業疑義。

5、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34條所稱「依法應為所屬勞工辦理加入勞工保險而未辦理之雇主」,係指依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第1項各款規定,應為所屬勞工辦理參加勞工保險之雇主,及投保單位僱用勞工人數減至4人以下 時,依勞工保險條例第7條規定仍應繼續參加勞工保險者而言。

6、外籍勞工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者,得依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第30條規定,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普通事故保險至經醫師證明並經本會核准醫療期間屆滿之日。

 7、勞保被保險人在職災勞工保護法施行後,於職災醫療期間離職退保者,始得依該法第 30 條規定申請參加職災續保。

8何時發生職業災害的勞工才能申請補助?

9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可否先申請生活津貼補助再申請勞工保險之各項職災給付?

10勞保被保險人發生職業災害後可申請何種補助?

11勞工遭遇職業災害,申請生活津貼補助最長可申請幾年?參加勞工保險者與未參加勞工保險者有無不同?

12參加勞工保險之勞工遭遇職業災害,可否同時申請勞工保險殘廢給付和職業災害保護之生活津貼補助?

13未加入勞工保險而遭遇職業災害之勞工,可否比照參加勞保之勞工申請各項補助?

14申請職業疾病生活津貼應具備之條件為何?

15申請身體障害生活津貼應具備之條件為何?

16勞工發生職業災害於參加職業訓練期間,未請領生活津貼或依其他法令請領訓練補助津貼者,可否申請生活津貼?

17勞工遭遇職業災害臥床不能行動,如何才能申請看護補助?

18勞工遭遇職業災害,申請生活津貼及看護補助一次發給多久?期滿後如何辦理續領?

19參加勞工保險之勞工發生職業災害後死亡,其家屬可申請何種補助?

20職災害勞工保護法之器具補助,是購置前先申請還是購置後再申請?

21勞工發生職業災害,若雇主未為勞工加入勞工保險且未依照勞動基準法規定給職業災害補償時,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可提供什麼補助?雇主是否會遭受處罰?

22勞工遭遇職業災害致身體遺存障害,必需使用輔助器具者,可否申請補助?

23參加勞工保險之職業災害勞工,於職業災害醫療期間經雇主終止勞動契約並退保者,能否繼續參加勞工保險?應由何單位辦理加保?

第伍篇:職業災害相關法令彙集

壹、勞動基準法  部份條文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部份條文

參、勞工保險條例  部份條文

肆、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部份條文

伍、勞工安全衛生法  部份條文

陸、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部條文

柒、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施行細則  部條文

捌、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部條文

 

  
職業災害實用寶典」是周老師 2008年最新上市的著作(全文約8萬字),另附 80000字word 教學光碟(非賣品) 、授課講義精選輯(精選13項課程、power point講義約500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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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志盛 敬上
093336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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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先上課!再上班--上班族的第一堂法律課   
 
特色 :   
 
  本書精選上班族必須熟稔的職場權益議題,區分「勞工基本的法律須知」、「工讀生、部分工時者的權益」、「派遣勞工的權益」、「競業禁止合約的效力」、兩性工作平等權益解析」、「勞工退休金制度解析」等六大篇。

 

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一、每篇檢附相關個案實例,藉以分析實務上勞資雙方經常探究的迷思。

二、每項議題詳細剖析涉及之法令規範以及實務作業。

三、詳細彙整主管機關發佈之重要函釋,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四、敘述簡要,淺顯易懂,是職場達人提昇競爭優勢必備的工具書。

五、提供讀者人資管理、勞資關係與勞動法令的諮詢服務

 

先上課!再上班--上班族的第一堂法律課目錄(全文分類成6大篇)

  

第壹篇:勞工基本的法律須知

    壹、勞工基本的法律須知彙整

        一、試用期間

        二、身分認定

        三、工資

        四休假、例假

        五、工作時間

        六、職災補償

     貳、個案分析

第貳篇:工讀生、部分工時者的權益

     壹、工讀生、部分工時者的權利

            一、勞動條件方面的權利

            二、職工福利方面的權利

            三、勞工保險方面的權利

            四、安全衛生方面的權利

      貳、工讀生、部分工時者的義務

            一、遵守工作規則的義務

            二、職工福利方面的義務

            三、勞工保險方面的義務

            四、勞工安全衛生方面的義務

       參、個案分析

第參篇:派遣勞工的權益

        壹、何謂勞動派遣

        貳、勞動派遣適用勞動基準法

        參、相關勞動權益

             一、勞動契約

             二、工資

             三、工時、休息、休假

             四、退休

             五、安全衛生及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肆、職工福利

         伍、勞工保險

         陸、勞資爭議

         柒、問答集

         捌、個案分析

第肆篇:競業禁止合約的效力

         壹、何謂競業禁止       

         貳在職及離職後的競業禁止

            一在職期間的競業禁止

            二離職後的競業禁止

         參、簽訂競業禁止約定應注意事項

            一員工有無顯著背信或違反誠信原則

            二雇主有無法律上利益應受保護之必要

            三勞工擔任之職務或職位

            四應本契約自由及誠信原則約定

            五限制之期間、區域、職業活動範圍是否合理

            六、有無代償措施

            七、違約金是否合理

         肆、現況與展望

         伍、中央主管機關對於競業競止相關函釋

         陸競業競止相關判決與評析

         柒個案分析

第伍篇:兩性工作平等權益解析

      壹、兩性工作平等法相關規定彙整

         貳、兩性平等之給假規定

         參、事業單位符合兩性工作平等法規定自我檢視表

         肆、個案分析

第陸篇:勞工退休金制度解析

   壹、勞動基準法所規定之退休金制度(勞退舊制)

         一、退休要件

      二、退休金給付標準

   三、退休金舊制相關解釋令

     貳、勞工退休金條例所規定之退休金制度(勞退新制)   

         一、新制重點分析  

         二、新舊勞工退休制度差異比較    

         三、退休金新制問答集

     參、個案分析

 

附錄:法規彙編

             附錄一、勞動基準法

             附錄二、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附錄三、勞工退休金條例

             附錄四、勞工退休金條例施行細則

             附錄五、兩性工作平等法

             附錄六、兩性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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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一百二十六分之一     
  
特色 :
 
一百二十六分之一》- -
 
是我以「一位平凡的職場工作者」所撰寫的第一本融合家庭親情、生智慧、職場態度與自我行動的書,送給曾經在生活上、工作上、學業上遭遇挫折的大朋友、小朋友。本書可作為個人職場修煉、家人相處的心靈佳餚,或事業經營上致贈員工、客戶的勵志精品。
目錄:                                        
 
家庭親子篇

          一百二十六分之一

          棒球父子情

          一位爸爸的見證

          快樂時光

          化批評為分享

          愈是尊重,愈會自重

          書房公約

          讀書的態度

生活智慧篇

          快樂是自找的

          最後一躍

          永不認輸的第十棒

          尋夢

          座右銘

          老師,我做到了

職場態度篇 

 

          用心

          失足的千里馬

          工作也可以有樂趣

          做情緒的主人

          沒有挫折的挫折

          偷拼才會贏

          誰殺死了蝴蝶

     放手不會太難

          成功為失敗之母

          自得其樂的幻象

          不遇懷才

          有對手,真好

          雨中開車

          護身符

          烏鴉與鳳凰

自我行動篇

          如何成功簡報

          如何開好會議

          如何做好溝通

附錄:課程檔案

一、給在學學子

          書房公約

          讀書的態度

          如何做一個受人歡迎的小紳士、小淑女

二、給在職人士

          企業招募與面談

          專業精神與自我管理

          問題反應與分析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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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類:出版著作
2007/05/22 15:03

書名: 勞工保險補給站        

 特色 :

       本書精選了現今職場上勞資雙方必須熟稔的勞工保險議題,區分「勞保權益彙編」、「實務作業彙編」兩大類,再就每一類各擇取一百個問題,建構成篇。勞保權益彙編」分成十四篇:投保單位、投保身份、保險效力、繼續加保、投保薪資、積欠保費、給付通則、職災認定、生育給付、傷病給付殘廢給付、老年給付、死亡給付、職災醫療。「實務作業彙編」則細分成承保業務、給付業務二篇。

本書特色有下列數項:

一、百問百答,分類成篇,重點補給,使研習者易於查詢閱讀。

二、每篇檢附的議題,皆是實務上勞資雙方經常探究的迷思。

三、每項議題詳細剖析涉及之法令規範以及實務作業。

四、彙集主管機關近三十年來發佈之重要函釋,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五、敘述簡要,言而有據,是職場達人提昇競爭優勢必備的工具書。

 

勞工保險補給站 目錄(全文分類成16篇、200個問題)

 
壹、勞保權益彙編 
  
第一篇:投保單位

1、從未僱用員工之事業單位負責人,是否可以成立投保單位單獨為其個人辦理加保?

2、勞工受僱於兩個事業單位工作,是否可以同時投保?

第二篇:投保身份

3部份工時人員應否參加勞工保險?

4自營作業的職業勞工,可否由職業工會申報加保?

5保險業務員應由公司加保或由職業工會加保?

6職業工會會員欠繳勞保費,可否逕予除名並申報退保?

7年齡超過60歲的勞工,可否參加勞工保險?

8已領取老年給付之勞工,可否再參加勞工保險?

9勞工於職災持續醫療期間,所屬投保單位可否將勞工辦理退保?

10委任經理人可否參加勞工保險?

第三篇:保險效力

11員工如於星期例假日到、離職,公司應如何申報加、退保?

12員工如於國定休假日到、離職,公司應如何申報加、退保?

13員工如於週六到、離職或夜間到職,公司應如何申報加、退保?

14員工如於颱風假當日到職,公司應如何申報加、退保? 

第四篇:繼續加保

15員工遭逢資遣,是否可以繼續加保?  

16被裁減資遣繼續參加普通事故保險之被保險人,如因原投保單位不存在,或其他原因無法在原投保單位繼續加保者,應如何辦理加保手續?

17被保險人年逾60歲,投保單位應否為其繼續加保?

18適用勞工保險條例得繼續參加勞保的對象為何?

19勞保被保險人因傷病請假期間,是否應辦理退保?

20被保險人受派遣至海外提供服務,得否繼續參加勞保?

21勞保被保險人服務於同一事業單位或其關係企業,於未滿55歲退休時,得否繼續參加勞保?

22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有關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退保且繼續參加勞工保險,其作業規範為何?

23兩性工作平等法有關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加保的規定為何?

第五篇:投保薪資

24勞工定期固定支領之伙(膳)食津貼,是否應列入投保薪資計算?

25勞保條例所指月薪資總額之認定範圍為何?

26何謂勞動基準法第2條第3款所稱的「工資」定義? 

第六篇:積欠保費

27職業工會會員參加勞工保險為被保險人,如欠繳保險費,投保單位可否直接予以退保?

28職業工會如有積欠保費,現行法定處理方式為何? 

第七篇:給付通則

29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應領之保險給付,可否由投保單位先行墊付?

30被保險人自殺已遂或未遂者,可否申請保險給付?

31被保險人因案被判刑者,是否可以繼續加保?

32被保險人因傷病請領傷病給付或住院醫療給付,其未退保者,免繳保險費期間之年資應否承認?

33無一定雇主之職業工人,如在保險期間暫無本業工作,臨時從事其他工作,於發生保險事故時,可否請領保險給付?

34勞工保險局發給之現金給付,可否指定匯交給第三人?

35保險給付可否由第三人向投保單位申請,辦理請領手續?

36投保單位未於勞工到職當日申報加保,有何風險?

37投保單位因各項因素不為所屬被保險人或其受益人辦理請領給付手續,應如何處理?

38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再受僱於投保單位之勞工,是否可以再參加勞工保險?

第八篇:職災認定 

39、何謂「上下班途中發生之事故」?

40被保險人外出用餐於往返途中遭受傷害者,是否可視為執行職務?

41被保險人上班後請假回家,再上班途中發生事故,可否視為職業傷害?

42被保險人於假日下班後,由公司直接往返自宅途中發生事故,是否可視為執行職務?

43被保險人下班後,因事外宿於非日常居住處所,翌日從外宿居所至工作場所必經途中發生之事故,是否可申請職業傷病給付?

44被保險勞工居住於雇主所提供之宿舍,因家中有要事於下班後返家,翌日於應經途中發生事故,是否可視為職業傷害?

45無一定雇主之職業工人從事非本業工作,致發生事故,是否可視為職業災害?

46無一定雇主之職業工人從事與本業專長性質相同之工作而致傷害,是否可視為職業災害?

47被保險人於上下班途中違反哪些重大交通違規事項時,不得視為職業災害?

48職業工人外出購買本業工作所需工具、材料之行為,於外出途中發生車禍,是否屬職業傷害?

49無一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漁會之甲類會員如在保險期間暫無工作,臨時從事其他非所屬漁會會員之工作,於發生保險事故時,可否請領保險給付?

50被保險人為日間部學生,其於上、下班途中發生之事故,是否可視為職業傷害?

第九篇:生育給付

51被保險人應聘至外國工作,在該地生育子女,是否可申領勞工保險生育給付?

52勞保被保險人申請生育給付,其參加保險年資如何計算?

53被保險人早產,可以申請生育給付嗎? 

第十篇:傷病給付

54勞工因職業傷病在家療養期間,可否請領勞保傷病給付。

55勞工因普通傷病住院,其依規定請領之勞保傷病給付可否發給勞工以外的第三人?

56勞保條例第33條,第34條所稱「原有薪資」,如何認定?

57實際從事勞動之雇主參加勞工保險,因傷病不能工作在醫療期間,如其所獲報酬或經營事業所得確有喪失或短少時,是否可申請傷病給付?

58雇主可否先行墊付傷病給付,再將勞工申領之傷病給付收回歸墊?

59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請領職業災害補償有關「正在治療中」之規定為何?

60勞工保險條例第34條「不能工作」之定義為何?

61勞工保險傷病給付請求權時效及請領期間,如何認定與計算?

62勞工保險被保險人於遭遇普通傷病期間,以特別休假取得原有薪資,可否請領勞工保險普通傷病給

         付? 

第十一篇:殘廢給付

63被保險人領取殘廢給付,不能繼續從事工作者,其保險效力即行終止,日後勞工如能從事工作,是否可以再加保?

64勞保被保險人於加保有效期間因傷病門診診療,保險效力停止之日起1年內因同一傷病致殘廢或死亡,可否請領殘廢或死亡給付?

65勞保被保險人之身體原已局部殘廢,如再因同一或不同傷病致身體之不同部位又成殘廢者,其再申領給付時是否須扣除原領之殘廢給付?

66被保險人是否須經治療1年以上,始得申請殘廢給付?

67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領取殘廢給付後再因同一傷病死亡,有關其給付應如何發給?

68何謂被保險人請領殘廢給付「不能繼續從事工作」?殘廢給付請求權時效如何計算?

69被保險人於退職退保領取老年給付後,始診斷殘廢,可否再申請殘廢給付?

70勞工保險被保險人領取老年給付後再受僱參加職業災害保險,其投保薪資如何計算?

第十二篇:老年給付

71勞工年滿60歲仍繼續工作者,可否繼續參加保險?其保險年資,如何計算?

72請領老年給付的法定要件為何?被保險人如未退職,可否請領?

73老年給付請領的標準為何?

74、何謂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第1項第4款所稱「具有危險、堅強體力等特殊性質工作」?

75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留用勞工之勞保年資可否視為同一單位之保險年資?

76勞保被保險人於保險有效期間,因病死亡前已符合請領老年給付條件者,受領人是否可以選擇請領老年給付?

77被保險人請領老年給付時,投保單位將申請書件提前郵寄勞保局,其保險效力有何影響?

78勞保被保險人於民營關係企業調動,並於最後服務單位發給滿25年年資之退休金者,可否申請勞保老年給付?

79被保險人在民營之關係企業間調動,如最後服務單位承認各該關係企業之年資發給退休金或資遣費,被保險人是否可續保至符合請領老年給付之日止? 

第十三篇:死亡給付

80被保險人死亡,因其妻已離婚,所生之子約定歸妻監護扶養,被保險人之死亡給付可否由其子申領?

81兄弟分別投保公務人員保險及勞工保險者,其父母死亡,可否分別請領公保及勞保喪葬津貼?

82被保險人經法院宣告死亡,由其家屬請領死亡給付後生還再參加保險時,原領死亡給付需否繳回?

83被保險人之養子女是否享有保險給付之權利?

84投保單位是否須主動通知被保險人辦理申請給付?

85勞保被保險人或其父母、子女、配偶因故意犯罪行為,以致發生保險事故者,如受益人與案無涉時,可否請領死亡給付?

86被保險人或其父母、子女、配偶因故意犯罪行為,以致發生保險事故,且犯罪行為人經司法或軍事審判機關確定判決者,如受益人與案無涉時,可否請領死亡給付?

87被保險人死亡,而其配偶、父母、子女如同為被保險人,可否分別請領喪葬津貼與遺屬津貼?

88被保險人死亡,其遺屬津貼當序受領人可否拋棄領取死亡給付之權利,又其於拋棄是項權利後,次順序受益人可否領取該給付?

89在保險有效期間,發生傷病事故之被保險人,非因病癒經醫院同意出院後,在保險效力停止之日起1年內,因同一傷病及其引起之疾病致殘廢或死亡者,得否請領給付?

90被保險人死亡,如無勞保條例第65條所定之遺屬者,其喪葬津貼如何發給?

91被保險人死亡已准依較高金額之老年給付核給其受益人,受益人可否再以被保險人身分請領家屬死亡喪葬津貼?

92被保險人於申請殘廢給付後死亡,如僅遺有孫子女、兄弟姊妹,是否仍以專受被保險人扶養者為限?

93被保險人申請殘廢給付後死亡,可否再請領死亡給付?

94勞工保險條例第20條規定被保險人於保險效力停止之日起1年內因同一傷病引起之殘廢或死 亡,是否在其領取殘廢給付後,復因同一傷病死亡,得再依同條例規定領取死亡給付?

95勞保被保險人遭遇職業災害死亡之保險給付暨相關補償規定為何?

96勞工保險死亡給付之遺屬津貼可否分別具領?

97勞保被保險人向勞保局紓困貸款後死亡,其未償還之本息,得否以負責殮葬者領取之喪葬津貼予以抵銷?

第十四篇:職災醫療

98、被保險人被診斷為「疑似職業病」者,可否使用勞工保險職業傷病醫療書單就診?

99被保險人申請核退職業災害醫療費用,其規定之期限為何?

100被保險人發生職災就診時,應檢附之證件及辦理手續為何? 

作業彙編 

貳:實務作業彙編

第一篇:承保業務  46則問答題

篇:給付業務  54則問答題 

附錄

附錄一、勞工保險條例

附錄二、勞工保險條例施行細則

附錄三、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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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勞資權益即時通      

  
  特色 :
        在本書中,個人精選了現今職場上勞資雙方容易衍生爭議的100個問題,分類成16篇:勞動契約、工  作規則、工資議定、試用期間、加班認定、特別休假、職務調動、競業禁止、承攬關係、委任經理、職業災害、公司合併、歇業須知、解僱資遣、退休權益、勞退新制
 
細究本書的特色有下列數項:

一、百問百答,分類成篇,使研習者易於查詢閱讀。

二、每篇檢附的議題,皆是實務上勞資雙方經常探究的迷思。

三、每項議題詳細剖析涉及之人力管理、法令規範、成本負擔以及勞資間的權利義務。

四、專篇彙集主管機關對於勞退新制發佈之重要函釋,以使勞資雙方有所依循。

五、敘述簡要,言而有據,是職場達人提昇競爭優勢必備的工具。

 

 

勞資權益即時通目錄(全文分類成16篇、100個問題)

第一篇:勞動契約

1、勞工簽訂定期契約屆滿後,雇主是否仍須支付資遣費?

2勞資雙方簽訂的特定性工作定期契約,是否須報請當地主管機關核備?

3、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對於勞動契約的擬訂,應注意哪些容易衍生的爭議問題?

第二篇:工作規則                                         

4、工作規則未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勞工是否可以不受約束?

5、企業擬訂的工作規則是否可以取代勞動契約?

6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擬訂工作規則時,應考量哪些作業要點?

第三篇:工資議定

7、工資與非工資如何認定?

8、平均工資如何計算?

9、企業可否以營運不佳的理由,調降勞工的工資?

10、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在進行薪資調整作業時,應考量之合法性與正當性因素為何?

11、企業未來薪資設計的變革方向為何? 

第四篇:試用期間         

12、企業應如何規範勞工的試用期間?

13勞工於試用期間遭到解僱,可否向雇主要求資遣費?

14、所謂勞工「不能勝任工作」的判斷依據為何?

15、企業人力資源管理部門對於勞工試用期間應有的正確認知?

第五篇:加班認定     

16、加班成立的要件為何?須要經由勞資雙方同意嗎?

17、勞工參加早會、備勤時段、教育訓練時間,雇主是否應給加班費?

18值班津貼可以替代加班費嗎?  

19、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對於加班費認定,應建立哪些正確的認知?   

第六篇:特別休假       

20、勞工特別休假的日數,其給予的標準為何?工作年資應從何時起算?

21特別休假沒有休完的日數,雇主須折算成不休假的工資嗎?

22、勞資雙方對於特別休假協商排定的適當作法為何?   

23、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應如何建立特別休假的規範?

第七篇:職務調動       

24、雇主調動勞工的工作職務,須要勞工同意嗎?

25勞資雙方因調動爭議進行調解期間,雇主可否解僱勞工?

26、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在調整勞工職務或調動工作地點時,應注意哪些作業要點?

第八篇:競業禁止        

27、何謂競業禁止條款?目前企業界的作法為何?

28、簽訂競業禁止條款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29、競業禁止契約是否抵觸憲法對於人民工作權的保障?簽訂後可以撤銷嗎?

30、勞資雙方於實務上簽訂競業禁止契約時,應注意哪些事項?

第九篇:承攬關係 

31、僱傭關係與承攬關係在法律面與實務面各有何差異?

32僱傭關係與非僱傭關係,對於雇主法定責任有何影響?

33、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應如何檢視非僱傭關係工作者常犯的錯誤?。

第十篇:委任經理

34、經理人算是勞工嗎?經理人適用勞動基準法嗎?   

35、勞資雙方所簽訂的契約如何認定?

36、企業人力資源部門應如何確認經理人的權益?

第十一篇:職業災害      

37、勞工如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承攬人與事業單位三者的責任有何關聯性?

38、勞工可以同時向雇主請求職業災害補償與賠償嗎?

39、職災勞工簽署和解契約,拋棄部分職業災害補償的請求權,有無法律效力?

40、企業人力資源部門對於職業災害補償,應有哪些正確的認知?

41、何謂原領工資補償與終結工資補償? 

42、雇主調整職業災害勞工的工作時,勞工可以拒絕嗎?   

43、職業災害補償費是否須列入薪資所得課稅?

44、職業災害勞工在醫療期間應有哪些認知?

45、勞工因上、下班途中發生之意外事故,雇主是否須負有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46、職業災害勞工如有過失,雇主可否主張抵銷職業災害補償金額?

47、職業災害與職業傷害在法律上的定義有何異同?

48、「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對於職災勞工有哪些特別的保護措施?

49、事業單位與承攬人是否應負職業災害連帶補償責任?

50、何謂雇主「無過失責任」?雇主補償職災勞工的金額,可否抵充賠償金額?

51、企業將業務外包時,人力資源部門應如何作好職業災害風險規劃?   

第十二篇:公司合併      

52、何謂「事業單位改組或轉讓」?勞資雙方的權利義務為何?   

53、公司合併時,未留用的勞工可以請求資遣費嗎?  

54、「企業併購法」對於未留用或拒絕留用之勞工有何規定?

55、公司合併時,人力資源部門應明瞭之作業要點?

第十三篇:歇業須知                                            

56「歇業」可以作為雇主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的理由嗎?

57、現行積欠工資墊償制度規定為何?

58雇主依法終止契約時,與勞工另立拋棄部分資遣費的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59勞資雙方應具備的歇業須知為何?

第十四篇:解僱資遣

60、勞資爭議的分類為何?如勞雇雙方因解僱事件引發爭議,如何處理?       

61、勞工如有不誠實行為,雇主可否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為由逕行解僱?

62、雇主可以資遣勞工的法律要件?勞工可以主動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的規定?

63、雇主依法資遣員工時,其應付之法定責任?

64、「大量解僱勞工保護法」之重要規定為何?

第十五篇:退休權益      

65、符合自請退休要件的勞工,如遭雇主依法解僱,是否仍得請求退休金?

66、自請退休與強制退休在法律規範之異同?

67、勞資雙方合意簽立少領部分退休金之協議書,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68、勞工如於任職期間轉任為委任經理人,則兩者所支領之退休金有何差異? 

69、勞工退休金三段式如何計算?

70、新制退休金制度對勞資雙方有何影響?

第十六篇:勞退新制

71不定期勞動契約終止後,另訂新約,年資應否併計?

72、投保商業保險可否取代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73勞工工資如有變動,雇主如何申報調整提繳工資?

74、勞退新制施行後,勞工退休準備金是否須於五年內足額提撥?  

75、勞工退休準備金的提撥率,是否限定須由精算師簽核? 

76、勞工在職業災害之醫療期間,如何提繳勞工退休金? 

77勞雇雙方合意結清舊制年資後,勞工工作年資是否重新起算?

78參加職業工會之無一定雇主的勞工或自營作業者,是否適用勞退新制? 

79、勞雇雙方合意終止勞動契約的法定原則?

80勞工退休金條例相關給付之課稅規定為何?

81、何謂「五年足額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

82勞雇雙方合意結清舊制年資的法律規定?

83勞工調動至關係企業,應適用勞退新制或舊制?

84勞工退休金提繳率應如何調整?

85、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雇主是否仍得依法強制勞工退休?

86、自願提繳之退休金,如何申報?

87、外國公司總經理適用勞退新制嗎?

88雇主未辦理提繳手續,相關處罰規定?

89勞工受雇主派駐於他公司,雇主是否仍須提繳退休金?

90、提撥勞工退休準備金之「每月薪資總額」採計範圍為何?

91、公司董事得否自願提繳退休金?

92、執行業務者可否申報提繳勞工退休金?

93、公營事業移轉民營時,從業人員適用勞退新制嗎?

94、勞工舊制年資結清之金額,得否另行約定返還或抵充資遣費、退休金?

95、勞退新制施行後,資遣費如何計算?

96、技術生適用勞退新制嗎?

97、事業單位申請實施年金保險時,其「僱用勞工人數」如何計算?   

98、委任經理人或不適用勞動基準法之工作者,雇主可否另行為其提繳退休金?

99、雇主應為勞工提繳退休金之起始日,如何認定?

100、勞退新制施行後,勞工退休準備金提撥及管理辦法有何修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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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名: 勞資關係個案分析   

 
  特色 : 
       
       本書精選現今勞資雙方容易衍生爭議的二十篇個案,舉凡:職務調動、契約屬性、競業禁止、承攬委任、公司合併、職業災害、工資認定、三段退休、特休未休、加班補休、試用期間、資遣解僱等諸多議題,皆有詳盡的描述。

  

本書特色具有下列數項:

  • 每項議題皆由實務個案切入,使研習者易於明瞭爭議發生的背景。
  • 文中詳細剖析每項議題涉及之人力管理、法令規範、成本負擔以及勞資間的權利義務。
  • 每篇個案皆提供人力資源管理須知,以使勞資間能建立正確的知識,進而謀求適切的因應之道。
  • 逐篇附上問題討論,以作為教學研習時,自我檢測之用。
 
勞資關係個案分析目錄(全文分類成20篇)

§    第一篇 工作規則的效力不容輕忽

§    第二篇 試用期間遭到解僱,可以要求資遣費嗎? 

§    第三篇 加班,須經雇主同意嗎?

§    第四篇 特別休假未休,一定得發給工資嗎?

§    第五篇 職務調動,勞工可以不同意嗎?

§    第六篇 定期契約終止,雇主須給付資遣嗎?

§    第七篇 競業禁止契約,三思而後簽

§    第八篇 解開承攬關係的迷思

§    第九篇 承攬人僱用的勞工發生職業災害,誰來負責?

§    第十篇 保障職業災害勞工醫療期間的權益

§    第十一篇 職業災害不等於職業傷害?

§    第十二篇 公司合併,勞工留或不留?

§    第十三篇 勞資雙方理性看待歇業

§    第十四篇 符合退休條件的勞工遭到解僱,可以向老闆請求退休金嗎?

§    第十五篇 勞資一家親

§    第十六篇 勞資和諧從薪資管理開始

§    第十七篇 解僱是資方唯一的懲戒方式嗎?

§    第十八篇 掀開委任經理人的面紗

§    第十九篇 好聚也要好散

§    第二十篇 企業難以承受的重

§    附錄A 勞動基準法

§    附錄B 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

§    附錄C 勞資爭議處理法

§  附錄D 職業災害勞工保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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