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文
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主 旨:修正「基本工資」,每小時基本工資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一月一日生效,每月基本工資自一百零三年七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百一十五元。
二、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萬九千二百七十三元。
勞資e學園--周志盛老師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