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師,您好:

我們是人事部門的菜鳥

我們想要今年7月去報考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

得知老師您有講授的企訓網「人資法規研習班」24H課程講義(power point 200)

可以索取

真誠希望老師您可以寄給我們

謝謝

千惠、麗君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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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您好
我曾上過老師的人資法規課程
今年我希望能參加7月份證照考試
很多機構都有開設課程, 也都有出一些教材
想請教老師,
究竟是否要報名參加這種證照班, 或是就買教材回來準備呢
在剩下的三個月時間, 我該如何準備會比較好呢
還請老師給予一些建議意見
感謝~~
 
 
學生  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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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您好
 
本人決定報考97年7月"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檢定。
 
請問您我該如何著手準備應考?購買書藉、考題資料自已研讀?
 
或參加集訓課程才能應考?
 
1.要如何購買您編輯之"應考資料"?
 
2.台南、高雄可否有開班授課?
 
3.請告知課程開課時間及上課地點:
 
4.應考資料之購買費用:
 
以上懇請您撥空回覆,萬分感激!
 
誠祝~順意
                                     
 From:AMY 9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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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您好:
 
初踏入人資領域,
不知從何著手,
目前只能從事協助(打雜),
無法有系統的計劃學習,
懇請老師惠賜「人資法規研習班」24H課程講義,
讓我在人資學習路上更順暢,
感謝!!!
 
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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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1:非常感謝您!!雖然和我預料的一樣被白扣20分,不過我還是順利通過測驗了!!
        依您的指導找對方向準備測驗,真的可事半功倍.謝謝!!
        2:您最近有開課的計劃?
        3:您有開設研究所在職專班之相關課程?
 
 
 
                                                                                                             怡萍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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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周老師,
午安~
感謝周老師在HR研討會上精采又豐富的分享!
關於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考試有幾個問題想請教老師,
由於本公司勞健保、薪資作業不是在HR,所以對於勞動法規真的很陌生!!
想請教,是否有相關書籍或資料可以參考,想麻煩周老師建議,
 
非常感謝您
 

Best Regards, 
Angel

 

Dear   Angel ,                   

老師已整理一套完整的應考準備教材及書籍(老師著作),請與我聯繫 0933-36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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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你好:

我在台北無法參加台南課程,因此想購買「最新編製97年度「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應考準備資料」,想請問如何購買?

謝謝!!

 

周老師回應:今晚7:30分已郵遞限掛寄出。請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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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老師
我考試結束打鐘時方才發現題號有兩題打成一樣的,閱卷老師是否會只擇一題計分或兩題皆不計分ㄋ?
明明上課您有教導而可以輕鬆拿分的,卻因此疏忽,而可能被白白扣二十分,真是冤枉。
說真的今年考題簡單許多,依您的教導要考過並非難事,只是因個人之疏忽而可能在60分上下,因而可能不過ㄋ!
不過仍舊很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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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您好,

我是曾經上過你課程的學生。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您,依勞委會發文字號:勞保三 字第 0930003370 號解釋令,其所

謂的上下班應經路線範圍是否僅限於學校與就業場所之間,也就是說學校到就業場所

往返途中發生之事故,如不違反無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

十八條規定各款情事者,得視為同準則第四條之職業傷害。而學校到員工家中之往返

路程則不視為上、下班途中。




發文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勞保三 字第 0930003370 號
發文日期:民國 93 年 02 月 03 日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報 第 4 卷 3 期 26 頁
臺南縣政府公報 93 年第 9 期 39 頁
相關法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 18 條 ( 92.06.18 )
要旨:有關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為日間部學生,其於上、下班直接往返學校與就業場所
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

全文內容: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為日間部學生,其於上、下班直接往返學校與就業場所
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如無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
則第十八條規定各款情事者,得視為同準則第四條之職業傷害。

參考法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 4、1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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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之前在新竹上老師所開的就業服務乙級課程
因為快要考試~所以想問老師近來
法條有沒有更改的?
    
PS:老師~考試越近越緊張呢.........
 
高鳳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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