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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主 旨: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八年一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每小時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一百五十元。
二、修正每月基本工資為新臺幣二萬三千一百元。
勞資e學園--周志盛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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