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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落格全站分類:職場甘苦
主 旨: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每小時基本工資自一百零五年十月一日起修正為新臺幣一百二十六
元,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修正為新臺幣一百三十三元。
二、每月基本工資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修正為新臺幣二萬一千零九
元。
勞資e學園--周志盛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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