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極重要訊息   請就業服務學員注意】

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令  中華民國101113日勞中一字第1000100380

修正「就業服務技術士技能檢定規範」,名稱並修正為「技術士技能檢定就業服務職類規範」,並自即日生效。

 周老師說明:

本次修正內容已涉及「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應準備之教材範圍,因此,周老師預計於一週內針對增加的考試項目,整理重點後e-mail至面授及函授學員的信箱,並且彙集在220日「101年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 術科猜題總整理」

請親愛的夥伴們放心,當其他的考生尚未知曉本則重大訊息時,周老師已協助大家做好最佳的準備。

說真的,「我實在想不出您還有什麼理由不能考取這一張證照」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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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