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分類:考取心得 (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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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您好:

週日「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的授課仍然是風采依舊呀

在您精闢的演說下,使我們更了解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的相關規範。

我們公司馬上要在這個星期五展開一連四天的宣導會,

謝謝老師提供的資料總整理光碟,讓我們少做很多的事,

真的非常感謝。

 

R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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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您好

星期六「國民年金與勞保年金實務解析」的課程真的非常精彩,清楚,

而且老師您的時間又掌控的如此精準,這真的需要非常深厚的功力才能做到的我真的很佩服 !

日後若有相關課程或訊息要記得通知喔 !   謝謝 !!

 

魯湘

 

周老師回應:藉由課程設計與講授,讓學員獲得實用的知識,這僅僅是一位專業講師應有的本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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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您好:
對於您將上課資料與證照訊息傳送給我
內心十分感動
感謝您如此用心的照顧學員
我真的有種「周老師是靠山」的感覺耶
這感覺讓我好安心
再次感謝您
 
淑凌
 
 
 
周老師回應:我非常樂意成為學員的「靠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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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您好:
 
現在除了全力衝刺老師您所提供的就服員乙級技術士考試應考資料外,還是,衝刺這唯一的選擇;這次這張證照的取得,將影響我職涯第二春的轉軸,我戒慎惶恐,因為我已介中高齡轉業不容易,但我勢在必得,因為我喜歡這份工作;起初,我對這塊領域的資訊是生疏的,但是,自從讀了 老師您這份有系統化的光碟片後,我的認知已漸入佳境了,現在,距離7/27的考試仍將有1.5個月的時間,這段期間尚請 老師不吝指教,為盼!感恩~
 
ginny  97/06/05

 

周老師回應:加油與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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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老師:

謝謝您提供這些實務上的資訊,著實以自己中高齡的身分,要參加乙級就服員的檢定考試,在生理層面上是吃力些,但是環境走到這個境界,還是要適應,在此,感謝 周老師您提供的檢測教材,讓我減少摸索的時間!再則回應老師,我不克前去參加您在高雄所開的課程,因為我住在桃園,白天仍要上班,下次有機會。
 
ginny  97.05.27

 

周老師回應:沒有永遠的教室,只有永遠的學習。年齡不是問題,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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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您好:
我是您TTQS及人資法規的學生,
不知老師是否還記得
因公司想在7/19(六)辦一堂讀書會
因我覺得老師上課的方式很生動活潑
故想請老師到我們公司來上課,以讀書會的方式教學
因不知道老師的時間何時方便連絡,怕老師在上課會打擾到
所以先以mail的方式連絡,若老師有意願,請回信告知.
並請告知何時方便以電話連絡,詳細內容我們再詳談.
謝謝.                                                                 
 
 
 學生 玉慧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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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您好:

經過網友介紹找到您的部落格,在裡面找到很多實用的資料。

請問老師是否有出版準備就業服務員乙級證照相關的書籍,或是其他授課教材,要如何購?

非相關科系的考生應如何準備?

另外可否提供「人資法規研習班」24H課程講義?

衷心希望您可不吝指教,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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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您好!
我是您在科園的學生,我已經在3/31考試中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的證照,感謝您的教導!
 
雅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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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您好,在勞資e學園及104教育網上得知許多關於您提供報考就業服務的資料,也因為有勞資e學園的存在,讓讀商學院的我對就業服務證照產生了興趣,所以想請老師提供準備的資訊,謝謝您!
 
非常謝謝勞資e學園的忠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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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您好:

我們是人事部門的菜鳥

我們想要今年7月去報考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

得知老師您有講授的企訓網「人資法規研習班」24H課程講義(power point 200)

可以索取

真誠希望老師您可以寄給我們

謝謝

千惠、麗君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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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您好
我曾上過老師的人資法規課程
今年我希望能參加7月份證照考試
很多機構都有開設課程, 也都有出一些教材
想請教老師,
究竟是否要報名參加這種證照班, 或是就買教材回來準備呢
在剩下的三個月時間, 我該如何準備會比較好呢
還請老師給予一些建議意見
感謝~~
 
 
學生  Zo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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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您好
 
本人決定報考97年7月"乙級就業服務技術士"檢定。
 
請問您我該如何著手準備應考?購買書藉、考題資料自已研讀?
 
或參加集訓課程才能應考?
 
1.要如何購買您編輯之"應考資料"?
 
2.台南、高雄可否有開班授課?
 
3.請告知課程開課時間及上課地點:
 
4.應考資料之購買費用:
 
以上懇請您撥空回覆,萬分感激!
 
誠祝~順意
                                     
 From:AMY 97.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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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您好:
 
初踏入人資領域,
不知從何著手,
目前只能從事協助(打雜),
無法有系統的計劃學習,
懇請老師惠賜「人資法規研習班」24H課程講義,
讓我在人資學習路上更順暢,
感謝!!!
 
Joy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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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
        1:非常感謝您!!雖然和我預料的一樣被白扣20分,不過我還是順利通過測驗了!!
        依您的指導找對方向準備測驗,真的可事半功倍.謝謝!!
        2:您最近有開課的計劃?
        3:您有開設研究所在職專班之相關課程?
 
 
 
                                                                                                             怡萍   敬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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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ar 周老師,
午安~
感謝周老師在HR研討會上精采又豐富的分享!
關於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考試有幾個問題想請教老師,
由於本公司勞健保、薪資作業不是在HR,所以對於勞動法規真的很陌生!!
想請教,是否有相關書籍或資料可以參考,想麻煩周老師建議,
 
非常感謝您
 

Best Regards, 
Angel

 

Dear   Angel ,                   

老師已整理一套完整的應考準備教材及書籍(老師著作),請與我聯繫 0933-3663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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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你好:

我在台北無法參加台南課程,因此想購買「最新編製97年度「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應考準備資料」,想請問如何購買?

謝謝!!

 

周老師回應:今晚7:30分已郵遞限掛寄出。請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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謝謝!!老師
我考試結束打鐘時方才發現題號有兩題打成一樣的,閱卷老師是否會只擇一題計分或兩題皆不計分ㄋ?
明明上課您有教導而可以輕鬆拿分的,卻因此疏忽,而可能被白白扣二十分,真是冤枉。
說真的今年考題簡單許多,依您的教導要考過並非難事,只是因個人之疏忽而可能在60分上下,因而可能不過ㄋ!
不過仍舊很感謝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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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您好,

我是曾經上過你課程的學生。

有一個問題想請教您,依勞委會發文字號:勞保三 字第 0930003370 號解釋令,其所

謂的上下班應經路線範圍是否僅限於學校與就業場所之間,也就是說學校到就業場所

往返途中發生之事故,如不違反無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第

十八條規定各款情事者,得視為同準則第四條之職業傷害。而學校到員工家中之往返

路程則不視為上、下班途中。




發文單位:行政院勞工委員會
發文字號:勞保三 字第 0930003370 號
發文日期:民國 93 年 02 月 03 日

資料來源: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公報 第 4 卷 3 期 26 頁
臺南縣政府公報 93 年第 9 期 39 頁
相關法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 18 條 ( 92.06.18 )
要旨:有關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為日間部學生,其於上、下班直接往返學校與就業場所
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

全文內容:勞工保險被保險人為日間部學生,其於上、下班直接往返學校與就業場所
之應經途中發生事故而致之傷害,如無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
則第十八條規定各款情事者,得視為同準則第四條之職業傷害。

參考法條:勞工保險被保險人因執行職務而致傷病審查準則 第 4、18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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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
 
之前在新竹上老師所開的就業服務乙級課程
因為快要考試~所以想問老師近來
法條有沒有更改的?
    
PS:老師~考試越近越緊張呢.........
 
高鳳9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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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您好:
 
我是在人資協會上就業服務乙級證照班的學員
 
在您的部落格看到好東西,「人資法規研習班講義」,我希望能取得這份珍貴的資料
 
不知200頁的簡報是否已存成pdf檔,如果是,老師方便的話,直接mail給我,
 
如果不是,那我3/22會去上總複習課,屆時我會帶隨身碟過去。
 
謝謝周老師慷慨分享。
 
 
智綺 敬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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