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師團隊解題,3月20日術科的參考答案出爐了】
親愛的就業服務學員:
應學生的要求,昨天考完,今天立即解題。
周老師於今日起提供第一梯次3月20日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術科參考答案(僅提供給面授及函授學員),
答案詳解為7大頁,可供爾後作為考古題的教材準備,僅供參考,請勿外流。
這次的題目,基本題+考古題約佔60分,恭喜大家。
不要懷疑:好運氣,真的會留給努力至最後一分鐘的人。
周志盛敬上
【周老師團隊解題,3月20日術科的參考答案出爐了】
親愛的就業服務學員:
應學生的要求,昨天考完,今天立即解題。
周老師於今日起提供第一梯次3月20日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術科參考答案(僅提供給面授及函授學員),
答案詳解為7大頁,可供爾後作為考古題的教材準備,僅供參考,請勿外流。
這次的題目,基本題+考古題約佔60分,恭喜大家。
不要懷疑:好運氣,真的會留給努力至最後一分鐘的人。
周志盛敬上
親愛的就業服務學員:
今天的考試,寫得還滿意嗎?
周老師預定於一週內提供第一梯次3月20日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術科參考答案(僅提供給面授及函授學員),預祝 您們順利考取證照。
成績不理想的學員,請不要氣餒,繼續應戰105年度第二梯次7月17日(日) ,「不放棄,就有成功的機會」。
夢想在走,直到證照到手!
記住周老師的期勉:考取就業服務乙級證照,只需要決心,無關能力、經驗與學歷。
周志盛 敬上
0933366350
親愛的就服考照學員:
預祝今天3月20日考試順利過關,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
不必緊張,沉穩以待,相信「在最適當的時機,有最美好的安排」。
繼續看書,直到進教室的預備鈴響起。
「自信是我唯一不變的態度」
我的學生亦當如是。
帶著周老師的加油,
上場!
【明天上考場前,再叮嚀】
- - 好運氣,通常會留給努力至最後一分鐘的人。
親愛的就服考照學員:
明天上午考完學科選擇題後,
距離下午2點考術科問答題,
至少還有2個小時的時間。
您會做什麼呢?
如果是周老師,
我會將基本的重點再瀏覽一遍,
或是再看一次術科考古題,
直到進教室的預備鈴響起。
您呢?
我始終相信一件事情:
「好運氣,通常會留給努力至最後一分鐘的人。」
期盼老師即時的叮嚀,
化為您明日「改變成真」的動力!
再堅持!
勞動部令 | 中華民國105年3月18日 勞動保2字第1050140080號 |
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一日生效。 |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2050/ch08/type1/gov82/num43/Eg.htm
註:月投保薪資增列第20級 45,800元 (原最高月投保薪資為 43,900元)。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1梯次學科測試3月20日登場。 | ||||||
發布單位:全檢科 | 發布日期:105年03月17日 |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舉辦的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1梯次學科測試,將於3月20日(星期日)在全國40個考區同步舉行。 技能檢定中心表示,有關考試地點,報檢考生可於學科測試前3日,至該中心網站\最新消息(跑馬燈)(http://www.labor.gov.tw/)或以手機等各種智慧行動裝置(使用Android2.3以上版本)下載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APP等方式,查詢試場位置,並可於測試當日提前到場了解試場位置。 技能檢定中心提醒考生,可使用電子計算器之職類,考生應使用簡章「技術士技能檢定電子計算器機型一覽表」規定的電子計算器機型。此外,一定要記得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明文件,切勿隨身攜帶行動電話、呼叫器及其他通訊器材等進入試場,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技能檢定中心同時表示,學科測試試題及標準答案,將於3月21日在技能檢定中心網站公布,如對試題有疑義,可於測試結束之次日起7日內(以郵戳為憑)向技能檢定中心提出。另有關考試成績公告、成績單寄送各項時程可參閱簡章第1頁。 |
【周志盛老師 會員權益公開聲明】
自即日起,本人授權勞資e學園的〈永久會員〉對外使用:
「勞資諮詢服務:勞資e學園周志盛 老師暨專家團隊」。
揭示範圍不拘於個人或公司名片、簡介、產品或服務介紹、DM等等,
揭示型態不限於紙本、佈告、電子檔案或網路平台。
勞資e學園已正式按商標法將圖文名稱及LOGO申請註冊,
確立一個團隊品牌的誕生。
這是我與摯愛的學員共同搭建的舞台,
我將傾力帶領家族成員建構職場競爭力,拓展職涯發展的領域。
基此,
不斷提升會員享有受法律保障的權益,
是我的使命,更是責任。
特此聲明。
周志盛
105.03.15
無論是上市公司的企業內訓
或是一般基層勞工的演講
倚天既出
誰與爭鋒
親愛的家族夥伴:
周老師提供104年最受歡迎的企業內訓授課檔案(計4個單元),以供實務上參考應用。(註:僅提供給永久會員及講師團隊)
※第一單元:勞動契約的法令認知與實務爭議
※第二單元:薪資管理的法令認知與實務爭議
※第三單元:職業災害的法令認知與實務爭議
※第四單元:解僱、資遣、調動的法令認知與實務爭議
不必言謝,這是周老師對您們長久以來的信任該有的回饋,而且也是踐履我一本初衷的承諾。
「這是我們共同搭建的舞台,我將傾力帶領家族成員建構職場競爭力,拓展職涯發展的領域。基此,不斷提升會員享有受法律保障的權益,是我的使命,更是責任。」
若有需要的家族夥伴,請留言索取,立即傳送。
周老師
【拜託!可以先去唸點書再來嗎?】
走出會議室,
抬頭仰望朗朗的晴天,
一點也沒有勝利的喜悅。
對方一開口就問:「什麼是除斥期間?」
「哇哩咧!」
如果連解僱勞工都不知道除斥期間的規定,
那這樣的對手,
勝之何歡?
拜託!
可以先去唸點書再來嗎?
我要的是「揖讓而升,下而飲」的君子之爭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