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老師團隊解題,3月20日術科的參考答案出爐了】

親愛的就業服務學員:

應學生的要求,昨天考完,今天立即解題。

周老師於今日起提供第一梯次3月20日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術科參考答案(僅提供給面授及函授學員)

答案詳解為7大頁,可供爾後作為考古題的教材準備,僅供參考,請勿外流。

這次的題目,基本題+考古題約佔60分,恭喜大家

 

不要懷疑:好運氣,真的會留給努力至最後一分鐘的人。

 

周志盛敬上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親愛的就業服務學員:

今天的考試,寫得還滿意嗎?

周老師預定於一週內提供第一梯次3月20日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術科參考答案(僅提供給面授及函授學員)預祝 您們順利考取證照

成績不理想的學員,請不要氣餒,繼續應戰105年度第二梯次7月17日(日) ,「不放棄,就有成功的機會」。

夢想在走,直到證照到手!

 

記住周老師的期勉:考取就業服務乙級證照,只需要決心,無關能力、經驗與學歷。

 

周志盛   敬上

0933366350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親愛的就服考照學員:

預祝今天3月20日考試順利過關,取得「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證照。

不必緊張,沉穩以待,相信「在最適當的時機,有最美好的安排」。

繼續看書,直到進教室的預備鈴響起。

「自信是我唯一不變的態度」

我的學生亦當如是。

帶著周老師的加油,

上場!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

【明天上考場前,再叮嚀】
- - 好運氣,通常會留給努力至最後一分鐘的人。

親愛的就服考照學員:

明天上午考完學科選擇題後,
距離下午2點考術科問答題,
至少還有2個小時的時間。
您會做什麼呢?

如果是周老師,
我會將基本的重點再瀏覽一遍
或是再看一次術科考古題
直到進教室的預備鈴響起。
您呢?

我始終相信一件事情:
「好運氣,通常會留給努力至最後一分鐘的人。」

期盼老師即時的叮嚀,
化為您明日「改變成真」的動力!

 

再堅持!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勞動部 中華民國105年3月18日 勞動保2字第1050140080號

修正「勞工保險投保薪資分級表」,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五月一日生效

http://gazette.nat.gov.tw/EG_FileManager/eguploadpub/eg022050/ch08/type1/gov82/num43/Eg.htm

註:月投保薪資增列第20級 45,800元  (原最高月投保薪資為 43,900元)。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1梯次學科測試3月20日登場。
* 發布單位:全檢科   發布日期:105年03月17日    
*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技能檢定中心)舉辦的 105年度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第1梯次學科測試,將於3月20日(星期日)在全國40個考區同步舉行。
技能檢定中心表示,有關考試地點,報檢考生可於學科測試前3日,至該中心網站\最新消息(跑馬燈)(http://www.labor.gov.tw/)或以手機等各種智慧行動裝置(使用Android2.3以上版本)下載全國技術士技能檢定-學科測試APP等方式,查詢試場位置,並可於測試當日提前到場了解試場位置。
技能檢定中心提醒考生,可使用電子計算器之職類,考生應使用簡章「技術士技能檢定電子計算器機型一覽表」規定的電子計算器機型。此外,一定要記得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明文件,切勿隨身攜帶行動電話、呼叫器及其他通訊器材等進入試場,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技能檢定中心同時表示,學科測試試題及標準答案,將於3月21日在技能檢定中心網站公布,如對試題有疑義,可於測試結束之次日起7日內(以郵戳為憑)向技能檢定中心提出。另有關考試成績公告、成績單寄送各項時程可參閱簡章第1頁。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周志盛老師 會員權益公開聲明 

 

自即日起,本人授權勞資e學園的〈永久會員〉對外使用:

「勞資諮詢服務:勞資e學園周志盛 老師暨專家團隊」。

揭示範圍不拘於個人或公司名片、簡介、產品或服務介紹、DM等等,

揭示型態不限於紙本、佈告、電子檔案或網路平台。

勞資e學園已正式按商標法將圖文名稱及LOGO申請註冊,

確立一個團隊品牌的誕生。 

這是我與摯愛的學員共同搭建的舞台, 

我將傾力帶領家族成員建構職場競爭力拓展職涯發展的領域

基此,

不斷提升會員享有受法律保障的權益,

是我的使命,更是責任。

 

特此聲明。 

 

周志盛

105.03.15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無論是上市公司的企業內訓
或是一般基層勞工的演講
倚天既出
誰與爭鋒

9861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親愛的家族夥伴: 

周老師提供104年最受歡迎的企業內訓授課檔案(4個單元),以供實務上參考應用。(註:僅提供給永久會員及講師團隊)

※第一單元:勞動契約的法令認知與實務爭議

※第二單元:薪資管理的法令認知與實務爭議

※第三單元:職業災害的法令認知與實務爭議

※第四單元:解僱、資遣、調動的法令認知與實務爭議 

不必言謝,這是周老師對您們長久以來的信任該有的回饋,而且也是踐履我一本初衷的承諾 

「這是我們共同搭建的舞台,我將傾力帶領家族成員建構職場競爭力,拓展職涯發展的領域。基此,不斷提升會員享有受法律保障的權益,是我的使命,更是責任。」 

若有需要的家族夥伴,請留言索取,立即傳送 

周老師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

 

拜託!可以先去唸點書再來嗎? 

走出會議室,

抬頭仰望朗朗的晴天,

一點也沒有勝利的喜悅。 

 

對方一開口就問:「什麼是除斥期間?」

「哇哩咧!」

 

如果連解僱勞工都不知道除斥期間的規定,

那這樣的對手,

勝之何歡? 

 

拜託!

可以先去唸點書再來嗎?

我要的是「揖讓而升,下而飲」的君子之爭啊!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