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程主題:用人主管必修的勞動法令與實務

 

課程目的    

        本課程精選現今用人部門容易衍生爭議的三十個實務問題,包含:勞動契約、工作規則、工資議定、試用期間、加班認定、特別休假、職務調動、職業災害、解僱資遣等議題,逐一探討解析。教學方法採用個案教學模式,藉由背景說明、情境討論、深入分析、最後提供解決的對策。希冀讓用人主管瞭解合法且具正當性的制度規範創造勞資和諧的利基。

 

課程特色         

全程開放錄音

       二、贈送周老師的著作光碟《2016勞動基準法輕鬆學- 法規‧解釋令‧實務案例彙編》

        三、贈送課程電子檔

四、法規結合實務案例全面解析

五、演練式教學,活學即用

 六、提供課後三個月人資管理與勞動法令的免費諮詢服務

          

上課對象

一、用人部門主管

二、企業經營者、人資、法務、行政管理相關人員

三、有志朝人力資源與勞動法令領域發展者

 

上課日期

    【台北班】8/17(星期三)   上午09:30~12:00,下午13:00~16:30 計6小時

   【台中班】8/18(星期四)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 計6小時

              【台南班】8/24(星期三)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 計6小時

               【高雄班】8/25(星期四)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 計6小時

 

上課地點

     【台北班】:世東國際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忠孝東路一段140號10樓  電話請洽 02-2397-0309  潘小姐 

                  【台中班】:康林國際事業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台中市北區學士路255號10樓(學士路與德化街交叉口) 電話請洽 04-22051666  張小姐

                  【台南班】:統大國際教育中心   地址:台南市永康區中華路860號1樓  鄰大橋火車站     電話請洽   06-3027111  黃小姐

                  【高雄班】:弘亨企管顧問有限公司   地址:高雄市苓雅區中正一路372號6樓之1   電話請洽  07-7228488  小姐            

 

參加費用全程 6小時,每人新台幣 7,000元。(註:報名人數如不符開班需求則於開課前一天個別通知退還報名費並贈送上課講義。)

                   

課程大綱                     

一、勞動契約

1、用人主管算是雇主嗎?管理時應注意的法律責任?

2、勞資雙方所簽訂的契約如何認定?

3、企業對於勞動契約的擬訂,應注意哪些容易衍生的爭議問題?

二、工作規則                                         

4、工作規則未報請主管機關核備,勞工是否可以不受約束?

5、企業擬訂的工作規則是否可以取代勞動契約?

6、企業擬訂工作規則時,應考量哪些作業要點?

三、工資議定

7、工資與非工資如何認定?

8、企業可否以營運不佳的理由,調降勞工的工資?

四、試用期間

9、企業應如何規範勞工的試用期間?

10、勞工於試用期間遭到解僱,可否向雇主要求資遣費?

11、所謂勞工「不能勝任工作」的判斷依據為何?        

12、企業對於勞工試用期間應有的正確認知?

五、加班認定

13、加班成立的要件為何?須要經由勞資雙方同意嗎?

14、勞工參加早會、備勤時段、教育訓練時間,雇主是否應給加班費?

15、企業對於加班費認定,應建立哪些正確的認知?

六、特別休假      

16、特別休假沒有休完的日數,雇主須折算成不休假的工資嗎?

17、勞資雙方對於特別休假協商排定的適當作法為何?   

18、企業應如何建立特別休假的規範?

七、職務調動        

19、雇主調動勞工的工作職務,須要勞工同意嗎?

20、勞資雙方因調動爭議進行調解期間,雇主可否解僱勞工?

21、企業在調整勞工職務或調動工作地點時,應注意哪些作業要點?

八、職業災害     

22、勞工如發生職業災害,雇主、承攬人與事業單位三者的責任有何關聯性?

23、勞工可以同時向雇主請求職業災害補償與賠償嗎?

24、雇主調整職業災害勞工的工作時,勞工可以拒絕嗎?   

25、勞工因上、下班途中發生之意外事故,雇主是否須負有職業災害補償責任?

26、職業災害勞工如有過失,雇主可否主張抵銷職業災害補償金額?

27、企業將業務外包時,應如何作好職業災害風險規劃?

九、解僱資遣 

28、勞資爭議的分類為何?如勞雇雙方因解僱事件引發爭議,如何處理?

29、勞工如有不誠實行為,雇主可否以「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為由逕行解僱?                

30、雇主可以資遣勞工的法律要件?勞工可以請求雇主給付資遣費的規定?

十、案例研討

十一、實務Q&A

 

講師簡介

周志盛老師 

學歷:

國立成功大學企業管理學系畢

國立中正大學勞工研究所碩士  

資歷: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榮譽指導員/經營輔導專家

.經濟部中小企業處  創業諮詢服務團  顧問

.行政院勞委會  創業諮詢輔導服務團  顧問

.行政院勞委會勞工教育講師/人力資源發展服務團顧問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 訓練品質(TTQS)服務團顧問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私立就服機構專業人員課程講師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核心職能課程講師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就業促進課程講師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企業訓練聯絡網課程講師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勞工進修訓練訪視評鑑委員

.行政院勞委會職訓局職業訓練績效評鑑委員

.ING安泰管理碩士論文獎評審委員

.中廣新聞網 創新企業生命力 首播專訪人物

.中廣新聞網 中小企業通     專訪人物

.宇廣播電台 憲上充電站   專訪人物

.管理雜誌全國企管講師登錄、勞資關係專欄執筆

.成功大學、長榮大學、立德管理學院HR講師

.南台科技大學人資所課程規劃業界諮詢委員

.修平技術學院人資系 人力資源發展業界諮詢顧問                

.各職訓機構之特約講師/企業HR專案顧問

.勞資爭議訴訟案件訴訟代理人

.100大企業人力資源專業經理人

考試:

.行政院勞委會私立就業服務機構專業人員考試合格

.行政院勞委會勞工安全衛生技術士考試合格

.行政院勞委會就業服務技術士考試合格                

.中華民國社會保險服務協會  勞保、健保專業人員考試榜首           

榮譽:

.榮獲行政院勞委會2000年「全國人力資源楷模」

.榮獲中華民國人力資源發展學會第三屆「企業人力資源專業人員楷模」

.榮獲經濟部中小企業處2000年「績優中小企業榮譽指導員」

.榮獲中華民國企業經理協進會2001年「台南地區優秀人力資源經理」

.榮獲行政院勞委會2002年「全國模範勞工」

著作:

.勞資關係- -個案分析

.勞資權益即時通

.勞工保險補給站

.一百二十六分之一

.先上課,再上班- -上班族的第一堂法律課

.職業災害實用寶典

.勞動基準法輕鬆學- -法規‧解釋令‧實務案例彙編

.勞資爭議停看聽

.勞工保險、就業保險Q&A

.偷拼才會贏- -人資工作者的管理思維與故事分享 

.人資工作者的必修學分

.做自己的伯樂- -職場問題自己搞定

現任:

.勞資e學園  執行長

.行政院勞動部  勞工教育講師

.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 人才發展品質管理系統(TTQS)講師、顧問

 

服務領域:輔導考照就業、人力資源管理、勞資爭議處理、企業教育訓練、圖書著作出版

 

行動電話:0933-366350

E-mail: chou0213@ms13.hinet.net

勞資e學園  訓練‧考照‧就業三合一全方位輔導服務

http://chou0213.pixnet.net/blog  

http://www.facebook.com/jason.studypark

勞資e學園-周志盛老師粉絲團

https://www.facebook.com/jason.studypark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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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 中華民國105621勞動條3字第1050131239

 

中華民國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九日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部分條文,依行政程序法第八條、第四十八條及立法院職權行使法第六十二條規定,自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起失效。

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起,適用一百零四年十二月九日修正發布,並自一百零五年一月一日施行前之勞動基準法施行細則條文。

本解釋令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六月二十一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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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位經營本業近20年的客戶

透過我的學生

想要委託我的團隊處理「大量解僱」的案件

看過公司給的員工基本資料後

權衡之下

我決定婉謝

 

對勞動法令的嫻熟

只是身為講師或顧問基本的本份而已

無須夸夸其談

我當然可以在合法的基礎上

執案完成

獲取可觀的顧問執行業務所得

但是

我瞭解這並不是目前最適當的解決對策

 

「王老闆,我可以先提一份改善的輔導案給您參考嗎?」

如果可以讓員工留下來

同時也能改善現有人力的問題點

這就是我要的專業工作者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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親愛的學生們

倒數23天

1106第三梯次就業服務乙級技術士考試

你收到准考證了嗎

 

對於在職場工作的上班族而言

考取就服證照的關鍵

不是時間

而是毅力

一份勢在必得的堅持 

 

獨行總是寂寞

卻是生活中美味的甘泉

0123台北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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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班 上課通知】

 課程主題:105年度勞動檢查重點與缺失改善作法

上課日期:6/24(五) 上午09:00~12:00,下午13:00~16:00

上課地點:台中市北區學士路255號10樓(學士路與德化街交叉口)  

電話請洽 04-22051666  張小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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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亦師亦友的情誼,

從我多年前第一次受邀到系上演講,

就已深刻感受。

系上老師的平易近人,

學們的謙和有禮,

讓我非常喜愛一如家庭般的學習環境。

 

恭喜畢業的同學,

我真的很羨慕你們從高應大人資系所畢業。

未來職場上若有遇到任何勞資問題,

周老師帶領的專業團隊可以作為你們的最佳後盾。

 

最後,

我用一句話送給所有在校及已畢業的同學:

「高應大人資系所同學的事,就是我周老師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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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老師一路走來都在人資領域

身為HR的兩難

我怎麼會不懂呢

但是

請先想想如何保護自己

當妳動心起念配合擬製虛假的文件時

 

6月份《勞動檢查重點與缺失改善作法》

http://chou0213.pixnet.net/blog/post/443584496

即將開班

我們課堂上詳談

如果不是想遵循法令規範

謀求適切的實務作法

謝謝

請勿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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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內訓的目的

不只是教企業如何懂

更重要的是要教企業怎麼做

我享受這種倚天交會的氛圍

 

研訓院上課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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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的期勉】

 

人資工作者最大的挑戰

不在複雜的知識與技術

而是基本的良知與道德

 

知識與技術

老師可以傾囊相授

良知與道德

繫於你的一念之間

 

想一想

你的天平已嚴重的傾斜了嗎

你的來時路已成荒煙蔓草了嗎

 

我不忍也不願看到

我有這樣的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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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業服務乙級考照輔導班(台南班),

5月28日課程結束。

每個學生考取證照的目的或有差異,

保持積極正向的行為模式卻無不同。

期待分享你們的捷報,

堅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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