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
她是小我一屆的學妹,
而我是那光芒閃耀的系學會會長。
在她貌似當時學生偶像林慧萍的外表下,
人緣極佳,常有班上或社團的活動邀約。
而我,
卻在她的生日第一次以會長身份邀約時,
被委婉拒絕。
不服輸的自信心讓我決定展開追求,
於是,
我們在76年11月11日從戀人變成家人。
30年後,
我們攜手同心構築了這一座堅實的堡壘,
相伴不相絆,
平凡不平淡。
對二個孩子的教育也有著極高的共識:
崇尚品格,
知識傳家。
106年11月11日的今天,
適逢結婚30週年。
30週年???
記憶中湧現我們坐在操場邊的階梯,
迎著洵洵的微風,
凝望校園美麗的景象。
總要為這一個美麗的日子,
留下最飽滿而深刻的曾經。
我們願意:
待婚紗攝影30組的全家福照片選取完成,
再請孩子後製配曲,
分享給家人、好友、同學及我的學生。
不服輸,
成就我們結婚30週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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