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公告 中華民國105919日勞動條2字第1050132177號

主  旨:修正「基本工資」,並自中華民國一百零五年十月一日生效。

依  據:勞動基準法第二十一條第二項。

公告事項:

一、每小時基本工資自一百零五年十月一日起修正為新臺幣一百二十六

              元,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修正為新臺幣一百三十三元。

二、每月基本工資自一百零六年一月一日起修正為新臺幣二萬一千零九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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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