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就業服務」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申請檢定資格

一、依據本會97 年1 月8 日勞職外字第0970503005 號令修正發布「私立就業服務機構許可及管理辦   法」第5 條第2 項及「技術士技能檢定及發證辦法」第9 條規定辦理。

二、「就業服務」職類乙級技術士技能檢定應檢資格為:「經教育部立案或認可之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力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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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