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存證信函編號350

明天上午準備發出的存證信函,編號3500

代表這是第350封存證信函了。

我已經認真的思考著:

是否精選其中常見的爭議案例,

彙集成第15本著作?

當然,當事人的背景會予以保密隱藏。

只要是「勞資學園」的永久會員,我就必須捍衛他們的權益,

這是定型化契約的法定責任,也是我對家族成員在互信基礎下的承諾。

不要輕忽我的決心,

同樣的,明天這一件「不當解僱」的案例

我已擬妥因應對策,

準備進行該走的法律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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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周志盛 老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